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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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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25日,县审计局重点对水务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下属事业单位水库工程管理站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水务局为主管全县水行政和渔业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县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包含局机关、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水库工程管理站。审计结果表明,县水务局本级2014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2012年至2014年,县水库工程站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涉及金额610,250.00元。

2、截至2014年末,县水务局将历年年终决算超支部分调入其他应收款,构成挪用项目经费1,008,311.85元。

3、2014年,县水务局未经批准借用外单位车辆4辆。

4、截至2014年末,县水务局公款私借涉及金额26,243.50元。具体明细为职工舒华11,387.00元、齐建11356.50元,罗肖3500.00元。

5、2014年,县水务局白条支付专家评审费570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县水库工程站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问题,要求县水务局以公开竞标的方式对水库水域资源费进行发包,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将所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对挪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县水务局应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上弦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对公款私借问题,要求县水务局对往来款长期挂账进行清理,及时收回欠款,及时归还应当支付的借款或其他应付款项;对白条支付费用问题,要求县水务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严格按相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杜绝白条支付现象,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县水务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遵守会计制度,进一步理顺征缴关系,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条例,坚决制止公款私借现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截止2015年11底,县水务局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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