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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仲全、马淑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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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全、马淑全因保管不善,将夹国用2011第45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仲全、马淑全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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