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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规定,以及《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2024版)》要求,现向社会公告解除夹江张氏医院有限公司检验科涉及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疗服务。
特此公告!
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