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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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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陈利群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194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利群、张健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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