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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露璐、杨胜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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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强、杨露璐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644号、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645号、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643号、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6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露璐、杨胜强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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