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余秀琴)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21 16:05
【字体:    】
分享到:

余秀琴、余鹏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583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秀琴

2026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