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0-06-04 字体:[]
  
  夹府办发〔2020〕6号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和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合理、有序实施,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四川省省级决策咨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前的服务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若上级有相关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前期办)负责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前期工作的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和国有企业前期工作类别划

  分;负责组织确定项目前期服务机构;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前

  期服务机构的动态考核机制,负责综合绩效考核前期服务机构。

  第二章项目前期区域和类别划分

  第四条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实施机构)实施区域划分:

  (一)实施机构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确定中介服务实施区域;

  (二)为保证项目前期和后期无缝对接,实施机构的项目如有交叉,鼓励各实施机构根据交叉项目合理安排牵头实施主体,由牵头实施主体确定项目所有前期服务。

  第五条前期服务具体类别划分:

  (一)工程咨询类: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编制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估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编制工作;

  (三)水土保持类:水保方案及事中评估、水保监测、水保工程勘察设计等编制工作;

  (四)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压占重要矿产鉴定报告等编制工作;

  (五)林业调查评估类: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等编制工作;

  (六)工程设计类:建筑、市政、园林、公路、桥梁、水利、地质灾害、基本农田、古建筑、电力、通信、电子智能化、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力通讯类设计等编制工作;

  (七)图审类:施工图审查等编制工作;

  (八)土地评估类:土地评估报告、房屋评估等编制工作;

  (九)监理类:建筑、市政、园林、公路、桥梁、水利、供电等项目施工监理等工作;

  (十)测绘类: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使用等工作;

  (十一)债券包装类: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专项债券评估报告、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等“两案一书”工作;

  (十二)规划类:城市总规、控制性详规、专业规划等工作;

  (十三)其他上述未包含的前期服务类。 

  实施机构可根据自身实施区域进行类别划分,前期服务机构根据项目类别原则上只确定一家。

  第六条前期办根据实施机构申报情况汇总各项目前期服务招标需求,报县政府批准。

  第七条若在年初申报项目计划以外,因上级部门临时安排或因县委、县政府特殊事宜需要立即开展的其他项目,实施机构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实施区域所对应的前期服务机构实施,但实施区域相对应的年初申报项目的预算要对应缩减。

  第三章项目前期服务实施程序

  第八条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和国有企业划分区域和具体类别,前期办分别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前期服务机构(完成时间为30日)。前期服务机构采用一年一招。

  第九条公开招标确定前期服务机构后,前期服务机构分别和前期办、实施机构签订三方协议,服务完成后,由前期办对前期服务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计提系数×中标费用,结算前期服务费用。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应当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为便于项目提速,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招标规模以下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不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只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工程量清单,但上级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规模以上的项目前期服务组织程序:

  (一)实施机构在及时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保等审批手续的同时,可研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7-30日),报县发展改革局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二)项目取得可研批复后,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可研批复

  内容编制方案设计图或扩初图(完成时间5-10日),若特别重大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可由县财政局对方案设计图或扩初图编制模拟清单(完成时间3-7日)。设计单位必须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完成时间5-30日)。

  (三)行业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组织评审(完成时间2-5日)。对不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进行设计,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实施机构和设计单位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在完成整改前,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批复。

  (四)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设计单位和造价单位分别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清单编制(完成时间20-90日),送图审机构和前期办审查(完成时间5-30日)。

  第十二条招标规模以下的项目,勘察、设计、造价单位编制施工图和工程预算清单(完成时间10-30日),送图审机构和县财政局审查(完成时间5-10日)。

  第十三条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和预算控制价核定后,由前期办牵头,组织实施机构对项目进行采购或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完成时间5-30日)。

  第十四条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即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审批立项前,县发展

  改革局应当在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合

  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四章项目前期服务经费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经费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服务采购的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咨询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勘察设计、工程造价、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及项目的规划、测绘、调研、评估、论证等相关事项。项目前期服务经费由前期办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经费来源:

  (一)上级政府及部门下达的项目投资费用切块列入前期服务经费;

  (二)实施机构(含国有企业)安排的用于项目前期服务的经费;

  (三)上述(一)(二)项前期经费不足由县上统筹安排的经费;

  (四)其他资金。

  第五章项目前期管理及监督

  第十七条前期服务机构承接我县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应

  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项目建设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服务机构自身的原因造成项目缺项、漏项或者其他重大问题,对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支付。

  第十八条前期服务机构实行诚信黑名单制度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服务机构数据库诚信黑名单,直接取消服务资格,不得再报名参加我县的招标(采购)活动,并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所有后果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一)未经许可将委托的服务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的;

  (二)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与其他机构串通合谋、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企业资质、从业人员、业绩奖惩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的;

  (四)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同行业服务机构执业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六)服务机构除按合同收取服务费外,接受建设、施工等单位和个人给予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等,以及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其他礼品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前期服务机构采用绩效考评制管理。实施机构负责对服务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能力、配合程度、服务质量、职业道德、服务成果、重大失误、附加分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前期办将对考评结果予以复核,若前期办发现实施机构故意优评或者恶意差评的情况,将向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予以核查。按照考评表分值÷100计提分值系数,以基准价×(1-下浮比例)×分值系数计算最终服务费用。绩效考评分低于70分的前期办将对服务机构进行约谈,连续3次被约谈的服务机构取消服务资格,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扣除后续服务费用;绩效考评分低于50分的前期办直接取消服务资格,除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外,因失职造成项目重大损失的,列入诚信黑名单1-3年,并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被取消服务资格的服务机构所对应的服务类别空缺则重新由前期办负责公开招标确定。

  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前期的有关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前期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前期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因失职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县审计局依法对前期办的工作实施审计监督,县纪委监委依法对与前期办工作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并对在前期办工作活动中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监察对象依法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所适用的前期服务,如有特殊情形,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独立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中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未涉及的,或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发布之日执行。

  附件:1.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申请表(模拟版)

  2.关于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机构绩效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

  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申请表(模拟版)

  编号:前期工作2020001
项目名称 乐夹大道联网改造工程 申报单位(盖章) XXXXX
申报单位负责人 XXX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566XXXX
项目建设类别 1.交通R2.水利£3.城市建设£4.农业£5.旅游£6.自然资源£7.其他£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在乐夹大道联网工程上进行辅道改造加宽10米,道路全长2公里,沥混路面,加装红绿灯,桥架涵洞和杆管线入地。目的提升甘江镇百姓出行安全,利于甘江蔬菜基地合作社的冷链外运,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提升农业服务业提供更好的基础环境和出行保障。
项目总投资估算 350万元
申请事项 拟申请启动实施该项目前期工作:可研、勘察、设计、造价
预计费用 可研费:3万元;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20万元;造价费:3万元。合计服务费用:33万元。
主管部门意见 同意实施。

  XXX(盖章)2020年4月1日
前期费用10万元以下分管县领导审批 拟同意,请XXX县长批示。

  XXX2020.4.3
前期费用30万元以下分管财政县领导审批 同意实施。

  XXX2020.4.3
前期费用30万元以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注:1、项目建设类别项请在相应□内打钩。

  2、审批表经领导批复后项目申报单位送前期办“一窗受理、全程代办”。

  附件2

  关于成立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和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合理、有序实施,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永康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品武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加如县政府副县长

  韩雪梅县政府副县长

  胡洪捃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由县交易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交易中心职责:负责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前期工作的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和国有企业前期工作类别划分;负责组织确定项目前期服务机构;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机构的动态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项目前期服务费用。

  (二)县发展改革局职责:负责收集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和国有企业本年度实施项目,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评估,年初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收集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和国有企业和本年度项目并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确定建设时序,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三)县财政局职责:负责每年安排项目前期服务经费,列入县交易中心年度部门预算,用于项目前期服务等支出,对全县项目前期服务经费的使用开支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核实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的资金来源;负责审核县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机构的动态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四)各镇(街道)职责:根据各镇(街道)工作职责,结合上级行业部门要求,负责拟定本年度各镇(街道)辖区范围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报县发展改革局进行项目储备,并根据项目具体类别细分所需开展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等项目前期工作,报前期办统计。

  (五)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局等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拟定本年度本行业所涉及的项目,报县发展改革局进行项目储备,并根据项目具体类别细分所需开展的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勘察、林勘、测绘、设计、图审、造价、监理等项目前期工作,报前期办统计。

  (六)县金融工作局(含国有企业)职责:国有企业结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规划,按照企业本年度项目计划,规划本年度项目,报县发展改革局进行项目储备,并根据项目具体类别细分所需开展的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勘察、林勘、测绘、设计、图审、造价、监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县金融工作局负责收集统计国有企业本年度所涉及的项目前期工作,报前期办统计。

  附件3

  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机构绩效

  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规范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四川省省级决策咨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服务机构评审质量控制与检查的要求,坚持以注重实际效果为基本导向,以确保县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完成和促进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国有公司(以下简称实施机构)业务质量为基本目标,由实施机构和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前期办)组织对参与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由实施机构按照各自区域和具体服务类别分别对服务机构组织初审,初审完毕由前期办复核后予以支付服务机构前期服务费用。

  三、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计费机制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支付标准=中标下浮核定费用×考核评分考分值系数

  (一)中标下浮核定费用:夹江县财政局参照国家相关服务行业收费标准核定最高限价,服务机构按照最高限价下浮比例为中标基准费用,最终以财评审定价为准。

  (二)考核分值系数: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计算出的总分值÷100计提考核分值系数。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值100分制±附加分)

  该考核办法分值及考核内容将根据具体服务类别相应调整。

  (一)服务过程考核。(分值23分)

  1.工作能力考核(分值10分)

  (1)服务机构现场工作期间,参与服务的工作人员(主要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等)资质和数量要达到委托的要求,发现缺少1名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若服务工作人员中途未经实施机构和前期办同意擅自变更,发现1名扣2分,并罚款3000元/次,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本项分值为5分)

  (2)服务机构不能理解具体服务工作内容扣2分,未及时进入工作状况扣1分,存在无故拖延签订服务合同扣1分,未进场服务扣1分。(本项分值为5分)

  2.配合程度考核(分值10分)

  (1)服务机构未就项目开展进行沟通扣1分,未及时按要求派足人员参与扣2分,未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完成服务工作扣2分。(本项分值为5分)

  (2)服务机构不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本项分值为5分)

  3.职业道德考核(分值3分)

  是否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发现未签订保密协议的扣3分。若发生泄密事件直接取消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项分值为3分)

  (二)服务成果考核。(分值77)

  1.服务及时性考核(分值20分)

  服务机构未及时按要求提交成果,无合理理由超过合同约定期提交成果,每延迟1天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本项分值为20分)

  2.服务准确性考核(分值18分)

  服务机构采集的素材是否真实可靠,提交的服务成果是否准确,若每发现一处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本项分值为18分)

  3.服务规范性考核(分值14分)

  服务机构所提交的成果是否按照国家规范或相关行业规范编制,若每发现一处不按标准编制的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本项分值为14分)

  4.服务质量总体评价考核(分值25分)

  实施机构对服务机构所提交的成果综合评价。(本项分值为5分)

  5.服务重大失误总体评价考核

  服务机构所提交的成果报告数据出现较大失误或明显偏差,造成项目重大失误的,发现扣20分,并依据《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进行处理。

  (三)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考核。

  廉政纪律实行诚信黑名单制度管理,采用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机构不再进行服务绩效考核,并取消服务资格,1-3年不得再报名参加我县的招标(采购)活动。

  1.未经许可将委托的服务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的;

  2.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与其他机构串通合谋、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3.在企业资质、从业人员、业绩奖惩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的;

  4.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同行业服务机构执业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6.服务机构接受建设、施工等单位和个人给予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等,以及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其他礼品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项目履约和费用支付

  (一)实施机构和前期办对服务机构的考核工作应本着客观公正、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若发现对服务机构故意优评或者恶意差评的情况,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核查。

  (二)项目经政府批准启动后,实施机构会同服务机构和前期办共同签订三方服务合同,合同预付款不得超过10%,服务期间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0%,服务结束后,实施机构和前期办根据项目绩效综合考核情况结合合同约定条款,计算项目服务费用,并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制费用支付凭证,由前期办支付项目前期服务费用。

  (三)前期办将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进行动态化随机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在案。最终在实施机构初审的考评分值中进行复核,并核定最终绩效考评分值。

  (四)绩效考评分低于70分的前期办将对服务机构进行约谈,连续3次被约谈的服务机构则取消服务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扣除后续服务费用。

  (五)绩效考评分低于50分的前期办直接取消服务资格,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扣除后续中介服务费用以外,因失职造成项目重大损失的,列入诚信黑名单1-3年,并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被取消服务资格的服务机构所对应的服务类别空缺则重新由前期办负责公开招标确定。

  六、处罚

  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或违反本实施办法“廉政纪律执行情况”任一情形的,除取消其服务机构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对本办法中对政府性投资服务机构有相关规定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前期办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前期服务机构绩效综合考评表

  附件3-1

  前期服务机构绩效综合考评表
100分制考评日期:年月日
服务机构名称:
前期项目名称:
服务开始时间:服务完成时间:
评价指标 评价

  内容
评分要求 分值 实施机构初评分 前期办复核评分 备注
服务过程 工作

  能力
1.现场工作期间,工作人数,人员资质等是否达到委托要求,缺少一人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5      
2.机构人员能否理解工作内容,并迅速进入工作状况,是否存在无故拖延签订合同,未进场服务现象,发现一起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5      
配合

  程度
3.是否就项目开展进行沟通,并及时按要求派足人员参与,是否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完成服务工作,发现一起扣2分,此项扣完为止 5      
4.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发现一起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5      
职业

  道德
5.是否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发现一起扣3分 3      
服务成果

  时

  性
6.能否及时按要求提交成果,无合理理由超过合同约定期提交成果延迟一天扣2分,此项扣完为止 20      


  确

  性
7.采集的素材是否真实可靠,提交的成果是否准确,发现一起扣3分,此项扣完为止 18      


  范

  性
8.所提交的成果是否按照国家规范或相关行业规范编制,发现一起扣2分,此项扣完为止 14      
质量总体评价 9.对所提交成果的综合评价 5      
重大

  失误
10.报告数据出现较大失误或明显偏差,造成重大失误的,扣20分 20      
绩效评价总分合计      
评价确认 实施机构 前期办工作人员 前期办分管领导 服务机构


  实

  一

  差
     
索引号:008586034/2020-0002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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