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办发〔2018〕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强化联动,严管重惩,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县“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二、工作重点
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县全年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和垃圾。
以秸秆肥料化(秸秆还田、生产商品有机肥)利用为主要利用方式,积极推进秸秆在基料化(食用菌栽培)、能源化(生物质能源集中供热和固化成型)、饲料化、原料化领域作基料、原料、垫料等综合利用方式。着力完善秸秆收运储存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转化,努力探索切实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逐步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夹江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相应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定乡镇、村联络员,建立群防群控机制,确保将责任落实到村(社)、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等多种新闻媒介,开展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的宣传报道。各乡镇悬挂横幅标语不少于3幅,各村刷写固定式宣传标语不少于1幅,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册》发放到户,在公路沿线、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处等地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全县组织4台秸秆禁烧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 同学生家长签订《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禁烧承诺书》,引导学生当好禁烧宣传员和监督员。县电视台要实时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积极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及时报送信息,特别在重点禁烧时段要注意收集和反馈各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禁烧管控。按照包片划分(详见附件3)乡镇一把手为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包乡镇(村)部门一把手为禁烧督查第一责任人,农户(专合社)为土地农作物秸秆禁烧责任人。完善禁烧工作网络,逐级包干到乡、村、社、农户和田块,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要实行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形成县级部门包村、乡镇干部包社、村社干部包田块的“三包”禁烧责任制。各乡镇负责督导村社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纳入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把禁烧工作落实到户、到人。
(四)强化巡查督查。一是部门、乡(镇)、村社各级巡查组要按照责任片区,在重点时段,每天开展巡查督办,增加巡查督查频次,提高巡查实效。二是严格执法,全县“第一把火”,按照“四个当天”(对焚烧当事人当天处以2000元顶格处罚,县电视台当天对处理情况曝光,县纪委当天对乡镇责任人进行约谈,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天全县通报),对所在乡镇实行严格惩处,按照考核办法扣减目标分;各村“第一把火” 对焚烧当事人处以2000元顶格处罚;县级部门、乡(镇)、村社干部本人或家属焚烧秸秆的,对焚烧当事人处以2000元顶格处罚。三是逗硬考核。按《夹江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4)对乡镇和部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五)强化综合利用。坚持把秸秆资源化利用作为当前解决我县秸秆野外焚烧污染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依托校县合作平台,在四川农业大学的指导下,重点开展蔬菜、中药材、水稻、油菜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和指导。鼓励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自购秸秆收集、处理机械设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 “以用促禁”。
(六)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预算安排400万元专项经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具体经费安排见附件5),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做好资金使用和监管工作。
附件:1.夹江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夹江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3.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安排表
4.夹江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5.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安排
附件1
夹江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玉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龙克强 县委常委
胡 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各包村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车云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建荣、陈勇强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夹江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夹江县农作物秸秆主要是稻草、油菜秆,其次为玉米秆、小麦秆、蔬菜秆、中药材秆等。秸秆资源的不当利用,不仅导致资源浪费,而且带来一系列的生态与社会问题。为加强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循环农业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全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
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之一。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包括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方式)达到85%以上,基本消除因秸秆焚烧及处置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培育2—3家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在秸秆综合利用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目标。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建立以政府支持、企业和农户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二)工作原则。
1.乡镇主体,部门协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坚持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的任务落实、政策宣讲、主推技术选择、技术培训、工作经验总结等工作;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乡镇提供技术、物资、服务等保障。
2.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平坝区以机械粉碎还田、田边地角分户堆腐等利用方式为主;低丘、山地区以秸秆还林还园、田边地角分户堆腐等利用方式为主。在满足农业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合理引导秸秆工业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
3.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环境、乱堆乱放影响交通和堵塞河流、沟渠等行为,坚持以疏为主,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沃土还田覆盖栽培、田边地角堆沤、制作有机肥和用作食用菌基料等综合利用方式,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4.分户利用为主,集中处置为辅。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分户利用为主,集中处置为辅”原则,大力向广大农民、种植大户、合作社和企业宣传推广多种有效的秸秆利用技术,鼓励因地制宜就近处置秸秆。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
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在全县22个乡镇全面推进实施。
(二)实施时间。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时间为全年。
(三)实施流程。
1.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各乡镇根据全县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成立工作组,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选择秸秆利用方式;组织村、社召开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与村、社、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宣传培训,示范带动。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中心利用电视、网站、电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典型经验,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组建技术服务队,深入乡镇、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示范带动。
各乡镇采用召开培训会、发放技术资料、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示范带动等方式,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
3.技术推广,综合利用。农作物收获期间,各乡镇按照本辖区工作方案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
各乡镇工作组派出专门人员巡视、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督查农户、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秸秆利用情况,树立示范典型,对违规焚烧等不合理利用情况予以惩罚、通报。
县级相关部门组织队伍,督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工作质量,及时掌握并协助解决在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4.工作总结,经验交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上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组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暨先进表彰会。
三、秸秆利用途径
目前我县对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主要集中于农业利用和工业利用两个方面。
(一)农业利用。
1.分户利用。
(1)机械粉碎还田。农机农艺结合,扶持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收割机、秸秆粉碎机、拖拉机(旋耕机)等机具。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技术。
一是直播油菜和水稻推广采用加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进行收割,可将秸秆切碎至5-10厘米,旋耕还田;泽泻、川芎等中药材收获后,直接将秸秆进行旋耕还田。
二是移栽油菜收割需要人工砍倒油菜,留茬高度为30厘米,一字排开,晾晒3-5天,用加装捡拾器和切碎装置的全喂入收割机自动捡拾割倒的油菜进行收获、粉碎,粉碎后秸秆长度为5—10厘米,旋耕还田。
三是购置小型秸秆粉碎机具,组织村、社开展流动粉碎还田作业。
(2)田边地角堆沤腐熟还田。农作物收获后将秸秆收集堆垛。堆垛宜选择在水源条件较好的地方,通过边堆垛边撒用氮素调节碳氮比来堆制有机肥料(每100公斤风干秸秆加1-5公斤纯氮),经过堆制腐熟后还田。
(3)秸秆覆盖栽培。推广水稻、油菜(粉碎)、蔬菜(粉粹)等秸秆铺盖于油菜、茶果桑圆、玉米、蔬菜等行间,有利于田块保水、保温、防杂草,一般每亩均匀铺盖秸秆200-1000公斤(风干)。
2.集中处置。
(1)秸秆集中堆腐生产有机肥。依托夹江县百事康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洞镇)、夹江县龙井沟果业专业合作社(中兴镇)、夹江县大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场镇、甘霖镇)等有机肥生产加工企业与畜禽养殖户合作,利用先进微生物技术集中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与微生物肥生产一体化,秸秆堆腐生产有机肥,推进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模式。
(2)秸秆用作食用菌栽培基料。依托县内食用菌种植场(户),收集秸秆作为栽培基料,其中木腐菌(香菇、金针菇、杏鲍菇等)适宜用油菜秸秆作为基料。
(3)不断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依托夹江县众诚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养殖及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改进和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机械粉碎和发酵技术,扩大秸秆饲料利用规模,实现秸秆过腹还田。
(二)工业利用。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把秸秆燃料化利用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推方向。建立政府推动、农民专合社和企业为骨干、农户参与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推广秸秆生物质能源集中供热项目和生物质燃料锅炉。
1.推广秸秆生物质能源集中供热。依托夹江县盛林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直接使用农作物秸秆(粉粹)作燃料集中供热,变废为宝,减少能源消耗。
2.发展秸秆固化成型,推广生物质燃料锅炉。依托夹江县灵杨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秸秆固化成型加工,提高加工能力。鼓励工业企业新购置和对传统锅炉进行技术改造,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
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合理的利用途径,大力推广秸秆分户利用技术,要分户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秸秆收贮和综合利用示范点;分户处理难度较大的乡镇,要提前统计需要转运集中处置的秸秆量,自行收集、堆放,并自行联系向就近的企业和业主转运。我县部分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业主信息见附表。
各乡镇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1—2个,每个示范点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在200吨以上。
夹江县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业主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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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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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龙井沟 果业专业合作社 |
中兴镇龚沟村 |
徐建宏 |
1804813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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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盛林 木业有限公司 |
三洞镇齐心村 吴场镇宝灵村 |
申 柯 |
18398643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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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灵杨生物质 能源有限公司 |
黄土镇潘塘村 |
兰代云 |
13881801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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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百事康农业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洞镇仁心村 |
骆盛锋 |
13890321007 |
|
夹江县大林果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
甘霖镇板桥村
|
刘盛军 |
13618183533 |
|
夹江县众诚肉牛 养殖专业合作社 |
界牌镇江村村 |
张 茂 |
15884355966 |
附件3
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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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乡镇责任领导 |
乡 镇 |
包村部门 |
责任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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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德勤 |
漹城镇 |
县委办 |
迎春社区、在古社区、滨江社区、杨柳社区、千佛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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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 |
牌坊社区、工农社区、新村村、何村村、新华社区、薛村村、永胜村、宋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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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促局 |
谢滩社区、雷塘村、和平桥社区、宿漕村、大石村、任山村、桃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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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军 |
黄土镇 |
教育局 |
黄土社区、红光村、程河村、马冲村、马坝村、罗华村、潘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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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
凤桥村、张桥村、茶坊村、雷店村、万松村、东风村、东月村、水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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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平 |
甘江镇 |
县纪委 |
甘江铺社区、大元村、席湾村、鞠村村、春林村、付祠村、大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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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
万华村、吉祥村、双碑村、胜利村、河西村、大同村、中心村、五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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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
艾中村、陶渡村、李村村、盘渡村、新民村、界牌村、圣本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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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锐 |
界牌镇 |
人大办 |
甘河子社区、马鞍村、郭沟村、周柏村、韩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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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青江村、蔡沟村、鸣凤村、周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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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联 |
凤山村、联盟村、江村村、鱼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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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翠莲 |
三洞镇 |
人社局 |
三洞桥社区、建新村、恒心村、汪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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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 |
齐心村、周冲村、共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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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 |
郑扁村、双路村、仁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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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祥 |
吴场镇 |
发改局 |
汪口村、白龙村、董沟村、董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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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 |
五显村、杨村村、熊村村、龙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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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办 |
建设村、洪川村、宝灵村、柏林村、金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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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乡镇责任领导 |
乡 镇 |
包村部门 |
责任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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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克强 |
木城镇 |
财政局 |
街道社区、五里村、代桥村、桂香村、泉水村、白庙村、郑村村、中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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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
汉柏村、太坪村、兰田村、大旗村、新农村、石柱村、民安村、白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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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正福 |
华头镇 |
交通运输局 |
学林村、黄村村、兰草村、沙坝村、金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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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
楼房村、陈山村、白甲村、清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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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
川溪社区、塘边村、沙湾村、正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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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东 |
中兴镇 |
县委宣传部 |
大路坎社区、内碾村、方井村、杨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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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
周庵村、王堰村、七郎村、李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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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 |
中兴场社区、高洞口村、李嘴村、龚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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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明龙 |
甘霖镇 |
统战部 |
大石桥村、宝华村、新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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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 |
民主村、定会村、板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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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 |
文沟村、朝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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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办 |
席河村、南山村 |
||
|
袁 月 |
新场镇 |
政府办 |
安子社区、新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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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移民局 |
合兴村、肖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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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
黄林村、普益村、江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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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
星和社区、红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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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国 |
马村乡 |
政协办 |
碧山村、沙咀村、石埝村、石窖村、张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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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
金华村、方沟村、上村村、马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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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 |
带河村、水库村、彭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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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义 |
土门乡 |
县政法委 |
交通村、民益村、铁道村、骑江村、土门铺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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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
白云村、万福村、江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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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兵 |
青州乡 |
法院 |
魏沟村、紫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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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
慈影社区、团结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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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办 |
东山村、建国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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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
石滩村、金星村、金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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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乡镇责任领导 |
乡 镇 |
包村部门 |
责任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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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超 |
迎江乡 |
行政审批局 |
双龙村、双鱼村、郭坪村、大桥村、群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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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
古埝村、师坝村、大兴村、黄祠村、东岳村、石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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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康 |
南安乡 |
组织部 |
张口村、丁字村、白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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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
明水村、夏岗村、显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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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局 |
兰坝村、王宿村、联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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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 |
邓山村、马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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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全 |
歇马乡 |
林业局 |
尖峰村、杨山村、代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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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
新林村、联合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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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协 |
余湾社区、甘溪村、立新村、幸福村、小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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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建章 |
麻柳乡 |
公安局 |
关口村、大明村、山青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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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
前峰村、佛鹰村、西陵村、建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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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平 |
梧凤乡 |
农 办 |
黎明村、杨冲村、朱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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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
洪华村、余沟村、王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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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玉超 |
顺河乡 |
经信局 |
蔡河村、龙兴村、宿坪村、同心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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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上游村、前进村、正觉村、山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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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萍 |
永青乡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丰收村、爱国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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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武部 |
光荣村、永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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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 |
凉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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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斌 |
龙沱乡 |
检察院 |
修文村、联乡村、三合村、赵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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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 |
龙沱村、张山村、分水村 |
注:包乡镇(村)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责任区域的禁烧工作督查检查。检查禁烧责任区域禁烧工作开展情况,晚上查禁烧,白天查黑斑。
2.发生火点,立即报情况。联系人:林曦;联系电话18728851886。
3.每周五12:00前书面报送县禁烧办责任区域一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督查情况。
附件4
夹江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全县22个乡镇,包村部门。
二、 考核办法
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禁烧工作的保障机制、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两个部分。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
1.保障机制(30分)。
(1)健全组织机构(5分)。成立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在重要焚烧时段来临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政府未作出工作部署的,扣3分。
(2)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8分)。建立乡镇、村、社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络,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田块包干到人,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未全面签订责任书的,每缺1层扣2分;未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的,扣2分,未明确包干田块责任人(有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的,扣2分。
(3)加强现场巡查和处置工作(9分)。制定巡查方案,组织巡查并及时处置,禁烧期间值班电话保持畅通。未制定巡查方案的,扣2分;现场巡查工作不落实的,扣5分;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0.5分。
(4)做好宣传工作(8分)。制订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宣传。各乡镇在主要街道口、人员密集处等悬挂以及刷写秸秆禁烧标语不少于3条,各村民小组宣传标语不少于1条。未制定宣传方案的扣2分;工作方案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宣传标语每少一幅扣1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资料发放到户未达到100%的,扣2分。
2.工作成效(70分)。
(1)监测和现场巡查结果(50分)。卫星每发现一处火点扣4分;省、市、县巡查组巡查每发现一处火点或焚烧痕迹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一处火点扣2分。
(2)应急处置响应(12分)。被各级督查组或巡查组发现,通报火点信息后,应组织相关人员2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在30分钟内上报处理情况。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未派人到达现场的,每次扣2分;火点处理后未上报处理情况的,每次扣0.5分。
(3)辖区空气质量(8分)。秸秆焚烧期间辖区空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不发生因秸秆焚烧而引发空气严重污染烟霾天气,出现一次扣4分。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每年12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
2.自评。每年11月中旬,由各乡镇对照对照上述考核内容进行自评,自评材料报送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综合考核。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组成考核组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考核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障机制部分考核以资料审查为主,工作成效部分以考核组实地巡查和乡镇日常工作情况为主。
4.包乡镇(村)的县级部门考核。
(1)参照责任片区乡镇得分情况进行打分(占总分的70%)。
(2)巡查开展情况(20分)。
(3)机构健全、措施有力、责任到人(5分)。
(4)及时报送责任区域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信息(5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对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得分少于70分的由县政府有关领导约谈相关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乡镇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二)因禁烧不力导致禁烧失控,或因秸秆焚烧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省级以上部门通报,由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程序,对个人和单位进行问责。
(三)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扣减年度目标考核相应分值,综合考核得分在70-80分,年度目标考核得基本分值;得分80分以上,年度目标考核加相应分值。
附件5
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安排
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补助经费400万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专项经费30万元,宣传专项经费15万元,巡查督查专项经费10万元;其余安排345万元用于补贴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具体见下表)。
2018年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补贴经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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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称 |
补助资金 (万元) |
乡镇名称 |
补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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漹城 |
26 |
马村 |
6 |
|
黄土 |
32 |
土门 |
16 |
|
甘江 |
53 |
青州 |
17 |
|
界牌 |
18 |
迎江 |
7 |
|
三洞 |
21 |
南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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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场 |
18 |
歇马 |
7 |
|
木城 |
17 |
麻柳 |
4 |
|
华头 |
5 |
梧凤 |
13 |
|
中兴 |
9 |
顺河 |
10 |
|
甘霖 |
34 |
永青 |
9 |
|
新场 |
18 |
龙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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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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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乡镇经费安排以乡镇2017年水稻、油菜、蔬菜年报面积及乡镇所处区域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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