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办发〔2015〕4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 《省地灾应急指挥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地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地灾指办〔2015〕16 号)转发你们,请各乡(镇) 、各部门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 《省地灾应急指挥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地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地灾指办〔2015〕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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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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