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办发〔2017〕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夹江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夹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