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夹江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7-14 字体:[]


夹府办发〔2015〕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夹江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动我县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工作,特制定《夹江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制度》。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上市工作机构分为四个层级:县政府、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市办。

(一)县政府:决定企业上市工作的重大政策。

(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县企业上市的规划以及企业上市的重大政策措施,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上市后备企业申请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提交的需跨单位、跨部门处理的问题。

(四)上市办:协调、督办、处理推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负责推进企业上市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金融办工作职责:负责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总结分析上报全县上市工作情况;制定全县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企业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县政府交办的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办理的事项;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联系和沟通,并对中介机构在我县的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县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资产重整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完成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与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向有关的产业用地的管理工作。对上市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并及时办理有关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三)县财政局工作职责:按照县政府加快推动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解决落实上市后备企业的财政扶持资金,并会同县上市办对扶持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管;根据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和落实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扶持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政策问题。

(四)县住建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出对上市后备企业房产权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支持、帮助上市后备企业明晰房产权属,落实拟上市公司房产权证的有关手续。会同县上市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五)县环保局工作职责:加快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的工作进度,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管理,依法及时协调出具环评报告的批复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六)县发改局工作职责: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的优先支持工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出具必要的项目初步核查意见,积极汇报并争取省、市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支持。

(七)县经信局工作职责:负责工业和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给上市办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数据库;加快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技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并将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重点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八)县国税局工作职责:负责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对企业上市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九)县地税局工作职责:负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问题,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

(十)县工质局工作职责:提供全县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情况,为上市资源后备库的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支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商登记手续,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一)县农业局工作职责:负责农业板块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给县上市办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数据库;并将扶持资金重点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十二)县商务局工作职责:做好商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工作,对商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十三)县旅游局工作职责:做好文化产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工作,对商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十四)县科技局工作职责:对全县高新技术类企业资源进行调查和筛选,对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上市意愿强烈的企业,会同上市办给予扶持和培育,及时推荐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数据库;根据科技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项目立项、专利申报和成果登记,将科技专项资金向高新技术类上市后备企业倾斜。

(十五)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职责:主动协调企业,形成合力,增强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积极营造上市氛围,作为加快企业上市的重要保障。优化结构,夯实基础,做强产业,形成具有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环保、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地域产业链,为上市工作的长期攻坚战做好准备。

(十六)人民银行夹江支行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帮助协调准备上市企业在银行间融资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上市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县政府每年定期公布我县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二)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一企一议”,确有必要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三)成员单位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绿色通道”,相关工作手续办理纳入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办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四)处理上市后备企业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时,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应从我县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在政策上给予足够的支持。

(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本部门企业上市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落实各项企业上市培育、扶持政策承担责任。成员单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对日常事务性协调服务工作承担责任。

(六)上市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工作程序

    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县金融办牵头汇总。上市办根据问题的性质、程度,分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联席会议、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研究解决。对已经联席会议、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研究的问题,上市办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

 

附:夹江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建红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朱  璋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宪勤  县政府党组成员、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陈光利  县政府办主任

              李艳如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刘  军  县政府党组成员、环保局局长

              吴  勇  县经信局局长

              贺  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国祥  县财政局局长

              罗林江  县住建局局长

             刘庆杰  县发改局局长

             吴  翔  县国税局局长

             段  毅  县地税局局长

             王长均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李俊慷  县农业局局长

                        尹  康  县商务局局长

                       王海燕  县旅游局局长

                       胡志刚  县科技局局长

                       陈  进  经开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项目管理部部长

                       杨志明  人民银行夹江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李宪勤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艳如、吴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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