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2-2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夹江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法治夹江建设进程,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维护我县城乡建设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二、目标任务 

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县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并依法拆除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住新增违法建设,确保实现违法建设零增加的目标,切实维护城乡建设秩序,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夹江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袁月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曾玉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一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建章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徐刚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2个乡镇的书记、乡镇长。 

(二)设立夹江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治违办),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局长徐建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具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从城管局抽调2名,住建局、国土局等单位各抽调1名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各乡镇也要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城管局(县治违办):一是负责全县各乡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工作。二是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会同县目标办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及时向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和考核结果。三是会同焉城镇对县城建成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牵头制定拆除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配合各乡镇对重点拆除对象进行依法拆除。 

(二)县住建局:一是制定和完善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公开单位建筑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二是对全县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鉴定和确认。三是配合乡镇做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和查处在建违法建设。四是配合乡镇对重点拆除对象进行依法拆除。 

(三)县国土资源局:一是拟定和完善全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规划,清理和查处违法占地、非法转让、破坏耕地等行为。二是配合乡镇做好《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占地行为。三是配合乡镇对重点拆除对象进行依法拆除。 

(四)县公安局:配备足够的警力保障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快速处置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对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五)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全县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中,党员干部参与违建行为和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和问责。 

(六)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中,党员干部参与违建行为和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和组织处理。 

(七)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对本次专项活动和违法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拆除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消除负面影响,营造依法用地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县维稳办、县信访局:一是牵头做好对因拆除违法建设引发的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疏导劝解信访人员,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配合乡镇对重点拆除对象进行依法拆除。 

(九)县司法局:一是做好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在拆除工作中对违建房内的搬离物品进行登记保存。三是配合乡镇对重点拆除对象进行依法拆除。 

(十)县工质局:负责核实各乡镇上报违建户的工商登记情况,对无证经营商户进行依法查处。 

(十一)县食药监局:负责核实各乡镇上报违建户的食品卫生许可情况,对无证经营户进行依法查处。 

(十二)县财政局:负责为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三)县卫计局:负责配合参与集中行动的医疗保障。 

(十四)县法制办:负责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法程序审查及协助应诉工作。 

(十五)县交警大队:负责对拆除违法建设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维护。 

(十六)县消防大队:一是对影响消防安全通道的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对拆违工作时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置。 

(十七)县电视台:一是设立专栏予以报道,营造依法用地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对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在全县掀起整治违法建设的舆论高潮。 

(十八)县供电局、电力公司:负责核实各乡镇上报违建户的用电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违建户进行及时断电,确保安全用电。 

(十九)县移动分公司、县电信公司、天然气公司:负责核实各乡镇上报违建户的通讯、用气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违建户进行及时断线、断气,确保安全施工。

(二十)各乡镇:一是召开村社干部和党员大会,广泛宣传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动员。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制定本乡镇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2-3户典型违法建设户,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拆除,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四是负责善后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社会稳定。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7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一是组织召开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由县治违办负责落实。二是县级各部门利用电视、网络、标语、宣传车、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由县治违办会同县委宣传部、司法局、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及乡镇负责落实。三是各乡镇组织召开村社干部、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四是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通告》,广泛宣传。 

(二)排查阶段:2017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由县治违办印发统一的调查摸底表发到各乡镇。各乡镇牵头开展所在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不漏报,不重报,分类登记,于3月20日前上报县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治违办梳理分类形成台账。 

(三)自拆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10日。 

一是逐户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一份交拆除对象,一份作为单位留存。二是违建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拆。 

(四)依法拆除阶段: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9月30日。 

对到期未自行拆除的,按照分类分重点,以点带面,依次推进的形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进行依法拆除。由各乡镇选择2-3户违法建设的典型户进行集中强制拆除。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 

由县治违办会同县目标办和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将检查和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委县政府。 

六、考核和经费保障 

(一)纳入目标考核。对参与拆违的相关部门和22各乡镇进行工作考核,将考核情况统一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城管局按照方案实施。 

(二)落实拆除工作经费。县城管局和各乡镇政府组织拆除违法建设所需经费,包括机具、人工、耗材等费用,由县城管局和各乡镇专题向县政府报告解决。由县城管局、县财政局把关。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作为建设法制夹江和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全力以赴,打好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攻坚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公布拆违整治对象、时间要求、具体进展情况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各乡镇要组织人员(社区)包村负责到底,要登门入户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积极支持并参与到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中。新闻宣传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服从指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给予纪律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推进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实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挂牌督办制。各单位、各乡镇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将拆违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治违办。由县治违办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 

(五)明确责任,严格考评。将此次拆违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分值2-5分。制定《考核奖惩办法》,由县委目标办牵头,县目标督查室和县城管局参与,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打分,并通报督查考核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 

(六)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公安部门对在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出现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处。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面积较大、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党员干部涉及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并追究其相应责任。确保做到既要硬起手腕,依法拆除,又要做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夹江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夹江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袁月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曾玉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一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建章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徐刚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陈丽珍县委办负责人 

李晓英县政府办主任 

徐建新县城管局局长 

陈林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德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文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外宣办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聂晓斌县维稳办主任 

牛静文县信访局局长 

权兵县司法局局长 

谢学洪县卫计局局长 

庞燕波县财政局局长 

王长均县工质局局长 

夏智强县食药监局局长 

代胜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信忠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曹治海县法制办主任 

沈红伍县电视台台长 

王东晓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唐海林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江涌夹江国家电网总经理 

万昆夹江乐电公司总经理 

贾晓钢夹江移动公司总经理 

雷玉萍夹江电信公司总经理 

陈关建夹江天然气公司总经理 

薛怀军焉城镇党委书记 

吴卫东焉城镇镇长 

李庆黄土镇党委书记 

干勇黄土镇镇长 

黄建英甘江镇党委书记 

王利均甘江镇镇长 

马安华界牌镇党委书记 

王新军界牌镇镇长 

李独超三洞镇党委书记 

张鸽三洞镇镇长 

史天松吴场镇党委书记 

周显刚吴场镇镇长 

李哿木城镇党委书记 

陈勤木城镇镇长 

吴继智华头镇党委书记 

吴波华头镇镇长 

代永利中兴镇党委书记 

王明清中兴镇镇长 

李江甘霖镇党委书记 

吴昊甘霖镇镇长 

周志林新城镇党委书记 

万威新城镇镇长 

邹成军马村乡党委书记 

宋建康马村乡乡长 

黄永进土门乡党委书记 

陈林刚土门乡乡长 

雷智慧青州乡党委书记 

张一波青州乡乡长 

罗名均迎江乡党委书记 

申向刚迎江乡乡长 

王开洪南安乡党委书记 

秦岭南安乡乡长 

黄静歇马乡党委书记 

杨澍歇马乡乡长 

周纬麻柳乡党委书记 

徐彬麻柳乡乡长 

熊传文梧凤乡党委书记 

万雷刚梧凤乡乡长 

周晓彬顺河乡党委书记 

马海燕顺河乡乡长 

方克武永青乡党委书记 

刘波永青乡乡长 

李勋龙沱乡党委书记 

干杰龙沱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治违办),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局长徐建新任办公室主任。县治违办负责全县拆违的具体工作,包括方案起草,各种材料制定、督查、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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