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发〔20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5年11月,我县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县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2日
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
为不断提高县域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的函》(管函〔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战略在夹江县的贯彻实施,以增强我县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以促进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重点,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为支撑,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思路,围绕我县高端陶瓷产业和新兴产业为重点,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新环境,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助推夹江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将夹江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应用渠道顺畅,管理措施完善,保护手段有力的知识产权强县。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
未来2年,全县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版权登记量较试点前显著增长。2016年实现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2017年实现专利申请量110件以上。新增著名商标1件、知名商标2件。推进和完善版权保护,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稳定增长。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加强。重点在高端陶瓷、新材料、新能源、民用核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掌握一批对经济增长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关键自主知识产权,逐步形成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知识产权集群。
(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提升
未来2年,新实施专利产业化项目80项、新增产值40亿元,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权、竞争力强的重点专利产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实施转化与产业化的规模和效益不断扩大。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三)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提升
积极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各类专利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专利纠纷结案率达90%以上。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方便专利权益人咨询相关专利维权的方法、途径。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升。
(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部门协作工作新机制。出台知识产权相关激励政策,加大对企业、个人的扶持。指导、帮助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符合自身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库。积极培育、引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提升中介机构服务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
(五)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
深化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活动,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到2017年,全县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知识产权知识受训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领导重视,建立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知识产权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科知局、县委宣传部、县目标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才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食药监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工质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科知局。同时建立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推进工作。建立横向协调和合作的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强县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县科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2.确定目标,建立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推进考核机制。由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推进考核制度,确保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县目标办、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政府。
3.制定政策,建立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推进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资助政策,建立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推进激励机制,解决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县科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4.资金落实,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出台文件建立起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规定县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试点示范、表彰奖励、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维权、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专利转化实施、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支持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并随县财力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知局。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稳定队伍,联合执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助机制。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一支稳定的联合执法队伍,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中国专利周及其他活动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县内联合执法行动和跨区县联合执法活动,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营造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责任单位:县科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2.企业维权,行业自律,行政执法,建立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维权、自律和保护机制。组织开展企业管理者沙龙、科技人员沙龙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和途径建立知识产权自律、维权和保护机制,逐步在高端陶瓷、新材料、新能源、民用核技术、机械、茶叶、农牧、新闻出版及文化娱乐等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制定协会会员知识产权自律规范,加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县科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1.营造环境,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崇尚竞争、追求成功,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用智慧升级“夹江制造”,为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油。
责任单位:县科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2.设立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设立考评机制。一是在县级科技项目或其他部门的项目立项、验收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等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二是在县科技进步奖、工业重大专项奖励等项目评定中,加入具体的知识产权指标。通过考评机制的设立,让企业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有具体部门和人员从事知识产权产出工作。三是及时调整专利资助政策,加强发明专利申请、企业专利申请和国外专利申请的资助,优化资助工作程序,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产出的数量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科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1.在工业方面:以知识产权助推陶瓷和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夹江经开区承载空间,引进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和技术中心,实施重点产业技改项目,推动企业品牌创建,逐步形成夹江工业的高端发展态势。
责任单位:县科知局、经开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工质局。
2.在农业方面: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抓手,促进三农发展。一是积极鼓励、指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申报科技项目,以项目促进良种良法的引进、示范和推广。二是鼓励、督促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申请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种保护和专利申请,提升夹江农业的软实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科知局、县工质局及各乡镇政府。
3.在服务业方面:以广泛收集、深度挖掘、创新设计,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一是面向社会广泛收集已有的夹江“老字号”和非物质遗产等文化品牌,加以保护、升级和宣传。二是对夹江年画和夹江书画纸进行深度挖掘、提炼和培育。三是对夹江旅游产品、纪念品进行创新设计,申请专利保护,以增强夹江服务业的文化底蕴和品牌效应,促进服务业的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县文体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
四、工作进度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3月)
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启动会,全面动员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相关工作;完善细化《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组建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2017年12月)
在国家及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细化工作内容,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县域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转化效益,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和产业化,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力争创建工作硬件建设完善、软件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创建标准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并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验收,力争尽早通过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及以后)
通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考核以后,继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护有力、运转顺畅、设施配套的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力争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知识产权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科知局、县委宣传部、县目标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才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食药监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工质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科知局。同时建立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强县试点推进工作。建立横向协调和合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相关重大事项,确保强县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1.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每年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资金作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试点示范、表彰奖励、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维权、专利授权资助、专利转化实施、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支持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专项资金随县财力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2.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护、宣传培训等。
(三)加强目标管理力度
由县目标督察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专利实施、知识产权执法等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纳入全县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
夹江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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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分 类 |
序号 |
目 标 内 容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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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责任人 |
单 位 |
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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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环境建设 |
1 |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完善我县在科技、经济等领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 |
县政府办 |
陈光利 |
县科知局 县工质局 县文体广新局 |
胡志刚 王长均 张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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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随县财力增长而逐年增长。 |
县财政局 |
曾国祥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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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充实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
县委编办 |
胡云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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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宣传培训、创造运用、执法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
县目标办 |
宋才怀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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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
5 |
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科技奖励评审及科技型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培育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 |
县发改局 县科知局 |
刘庆杰 胡志刚 |
县经信局 县农业局 |
吴勇 李俊慷 |
|
6 |
深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县经信局 |
吴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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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6年实现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2017年实现专利申请量110件以上。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县经信局 各乡镇 |
吴勇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
|
|
8 |
全县商标注册量逐年增长,到2017年达到国内有效注册商标150以上,新培育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件,新培育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1件,新培育认定乐山市知名商标2件。 |
县工质局 |
王长均 |
县经信局 |
吴勇 |
|
|
9 |
做好专利成果转化实施及产业化工作。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农业局 |
刘庆杰 吴勇 李俊慷 |
|
|
10 |
做好地理标志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报、保护工作。 |
县工质局 |
王长均 |
县经信局 县科知局 |
吴勇 胡志刚 |
|
|
11 |
做好企业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将专利技术融入到标准制定中,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 |
县工质局 |
王长均 |
县经信局 县科知局 |
吴勇 胡志刚 |
|
|
三、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
12 |
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体系。 |
县司法局 |
权兵 |
县级各部门 |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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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对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做好“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大活动的宣传。 |
县工质局 县科知局 |
王长均胡志刚 |
县级相关部门 |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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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专利转化率。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县经信局
|
吴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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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展对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
县科知局 (专利) 县工质局 (商标) 县文体广新局 (版权) |
胡志刚 王长均 张一平 |
县级相关部门 |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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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在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等创新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积极组织师生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 |
县教育局 |
徐建华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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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
县委宣传部 |
高薇萍 |
县科知局 县文体广新局 县工质局 |
胡志刚 张一平 王长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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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 |
18 |
加强对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引导,培育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 |
县科知局 |
胡志刚 |
县经信局 县工质局 县农业局 |
吴勇 王长均 李俊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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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
县政府办 |
陈光利 |
县科知局 县文体广新局 县工质局 县食药监局 县经信局 |
胡志刚 张一平 王长均 夏智强 吴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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