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1-12 字体:[]

夹府发[20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县对全县2008年5月1日以前制发的经清理公布为继续有效、修改后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08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理结果经17届第53 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次清理出的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继续有效的71件规范性文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6件,废止的27件,失效的84件;清理出县级部门制发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5件,废止的15件,失效的24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夹江县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结果目录

 2、县级部门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结果目录

3、夹江县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后继续执行结果目录

4、县级部门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后继续执行结果目录

5、夹江县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结果目录

6、县级部门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结果目录

7、夹江县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失效结果目录

8、县级部门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失效结果目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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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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