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公〔2021〕7号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07-15 字体:[]

 

 

 

夹府公〔2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夹江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4组;云吟村11、12组;青衣街道千佛社区2组;新场镇红旗社区7,东风村3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5.5853公顷,其中漹城街道工农社区4组0.2807公顷,云吟村11组0.3826公顷、12组0.5876公顷;青衣街道千佛社区2组0.7883公顷;新场镇红旗社区7组0.7328

公顷,东风村3组2.8133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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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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