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公〔2021〕7号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夹江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4组;云吟村11、12组;青衣街道千佛社区2组;新场镇红旗社区7组,东风村3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5.5853公顷,其中漹城街道工农社区4组0.2807公顷,云吟村11组0.3826公顷、12组0.5876公顷;青衣街道千佛社区2组0.7883公顷;新场镇红旗社区7组0.7328
公顷,东风村3组2.8133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