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03-14 字体:[]


夹府公〔20222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发布有关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夹江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1组;云吟村1、5、11、12社;木城镇泉水村5、6、7、11组;木城镇白果村9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8.7998公顷,其中漹城街道工农社区10.7776公顷,云吟村1组0.2326公顷,云吟村5组0.8642公顷,云吟村11组1.7328公顷,云吟村12组1.3015公顷;


城镇泉水村50.6414公顷,木城镇泉水村61.9156公顷,


木城镇泉水村70.7437公顷,木城镇泉水村11组0.2787公顷;木城镇白果村9组0.3117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索引号:008586034/2022-0004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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