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公〔2022〕2号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发布有关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夹江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1组;云吟村1、5、11、12社;木城镇泉水村5、6、7、11组;木城镇白果村9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8.7998公顷,其中漹城街道工农社区1组0.7776公顷,云吟村1组0.2326公顷,云吟村5组0.8642公顷,云吟村11组1.7328公顷,云吟村12组1.3015公顷;木
城镇泉水村5组0.6414公顷,木城镇泉水村6组1.9156公顷,
木城镇泉水村7组0.7437公顷,木城镇泉水村11组0.2787公顷;木城镇白果村9组0.3117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