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10-28 字体:[]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发布有关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夹江县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云吟村第11、12农业合作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782公顷,其中漹城街道云吟村第11农业合作社0.8866公顷、第12农业合作社0.4916公顷。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项目业主、镇、村、社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索引号:008586034/2022-0007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