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府公〔2022〕5号、夹府公〔2022〕6号 的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12-08 字体:[]


夹府公〔202217


关于府公〔20225夹府公〔2022〕6号


的更正公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22年5月16日和5月31日发布了《公告》(夹府公〔2022〕5号)、《公告》(夹府公〔2022〕6号),用于夹江县2022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因该批次部分报征项目的调整,本着实事求是及一致性原则,现将府公〔20225夹府公〔2022〕6号文件更正如下。


 一、将府公〔20225公告中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第1村民小组、第4居民小组,云吟村1社、5社、11社、12社、13社,和平桥社区7组;青衣街道在古社区2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8.6055公顷,其中漹城街道工农社区第1村民小组2.0857公顷、第4居民小组0.3374公顷,云吟村1组1.2240公顷、云吟村5组1.5675公顷”更正为“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第1村民小组、第4居民小组,云吟村1社、5社、11社、12社、13社,青衣街道在古社区2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6.9354公顷,其中漹城街道工农社区第1村民小组2.0857公顷、第4居民小组0.3374公顷,云吟村1组1.8585公顷、云吟村5组0.933公顷”。


“用于夹江县2022年第1批次”更正为“用于夹江县2022年第2批次”。


二、府公〔20226公告中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第1村民小组、第4居民小组,云吟村1社、5社、11社、12社、13社,和平桥社区7组;青衣街道在古社区2组。


拟征收集体土地18.6055公顷,其中农用地15.1358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4.6494公顷,园地0.3469公顷,其他农用地0.1395公顷),建设用地3.4536公顷,未利用地0.0161公顷。更正为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工农社区第1村民小组、第4居民小组,云吟村1社、5社、11社、12社、13社,青衣街道在古社区2组。


拟征收集体土地16.9354公顷,其中农用地15.1519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4.6494公顷,园地0.3469公顷,其他农用地0.1556公顷),建设用地1.7835公顷。”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21128



索引号:008586034/2022-0011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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