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9-2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发布有关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属于夹江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青衣街道凤山社区第一村民小组、第二村民小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5.6008公顷,其中青衣街道凤山社区第一村民小组14.6009公顷(农用地13.266公顷,非农用地1.3349公顷)、凤山社区第二村民小组0.9999公顷(农用地0.9999公顷),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项目业主、镇(街道)、社区、组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


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3620


索引号:008586034/2023-0005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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