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发布有关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属于夹江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吴场镇金柏林社区3组、金柏林社区4组,新场镇东风村3组、红旗社区7组,漹城街道云吟村5组、云吟村12组。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6644公顷,吴场镇金柏林社区3组0.4922公顷、金柏林社区4组0.0078公顷,新场镇东风村3组5.479公顷、红旗社区7组0.2575公顷,漹城街道云吟村5组1.0437公顷、云吟村12组0.3842公顷。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项目业主、镇(街
道)、村(社区)、组共同确定的勘测
定界红线为准,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