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5-1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漹城街道云吟村1、5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漹城街道云吟村1、5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夹江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夹江县人民政府漹城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漹城街道、云吟村、云吟村1组和云吟村5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夹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ji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夹江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5661107。


附件:夹江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索引号:008586034/2025-0002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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