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公[2017]2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2-21 字体:[]

公告

乐山市夹江县昌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因长期管理不善,未能满足城市正常供水需要,县城供水区多次发生大面积停水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夹江县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2月20日依法对其实施临时接管。 

特此公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索引号: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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