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通〔2018〕15号
为有效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规范城区机动车辆运行路线,改善城区交通出行环境,有效降低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保护桥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决定调整S103线夹江大桥限高杆(架)高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夹江大桥(青衣江二桥)限高杆(架)高度由原3.4米调整为3.2米。
二、需过境的各类货车、客车、超限车辆请提前由鱼市嘴、新场新连接线路口沿国道G245线经青衣江三桥绕行,其余货车、超限车辆请合理选择绕行线路。
三、超限车辆强行过桥造成自身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负责。造成限高设施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故意损毁限高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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