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
按照经省政府同意的《2016年第四季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我省电力用户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户,以及增加供电回路达到两路及多回路供电的用户,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按现行标准的50%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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