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 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乐府发〔2016〕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县价格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改革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职能,全面深化价格改革,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最大力度改革定价机制规则,减少政府直接制定价格水平;最大程度实现公开透明,使价格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深化改革,引导资源配置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改革目标。加快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大政府定价减、放、改力度,在前期已经较大幅度取消和放开一大批价格收费项目基础上,继续有序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尽快实现所有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价格支持体系,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有效发挥,“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形成。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围绕制约经济升级转型的突出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形成能够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环境价格体系。积极推进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政府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放管结合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在放开价格的同时,完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得开、管得好。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原则。协调好整体与局部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城乡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与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协调推进;把握好价格改革时机、节奏和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坚持保基本、促公平原则。民生领域价格改革要遵循底线思维,充分考虑各方面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的同时要兼顾公平,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改革审批制度,强化定价目录管理
(一)政府定价项目严格实行目录管理。政府定价范围要严格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已经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项目放开由市场调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暂时不能放开的,待相关条款修订后及时放开。对非群众基本需求、具备选择性的服务价格全部放开。对不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及时清理取消。政府定价的范围和项目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要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实施本区域内的调定价工作。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按规定将与行业资质审批、经营准入直接相关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和汽车客运站服务价格,调整为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承担具体定价工作,提高价格管理的效率和针对性。
(二)改进政府价格管理方式。严格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明确政府定价管理的权力界限,实行清单管理。完善价格管理方式,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向主要管理价格行为转变,引导市场灵活有序竞争。创新政府定价办法,从区别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护资源环境的角度,建立差别化的定价和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类价格联动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改进重要公用公益事业价格监管,加大成本约束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和评估论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严格时限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一)推进水价改革。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018年底前建立实施全县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依法依规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推进差别收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城镇自来水经营企业自来水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强化其成本和利润控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二)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反映天然气供求和稀缺程度、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矛盾,研究建立调峰气价、可中断用气差别气价等政策。逐步放开除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输配价格、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以外的天然气价格。加快推进居民阶梯气价改革,2016年我县全面实施阶梯气价制度。研究制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燃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强化成本和利润控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四川省新顺通公司,县港华燃气公司、乐山鑫能燃气公司、县三合燃气公司)
(三)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综合考虑城市发展、企业合理成本、财政补贴补偿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和完善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城市公共道路交通、客运出租车价格体系,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政策。改进道路旅客运输运价管理模式、定价方式,促进其市场化改革进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
(四)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医改中的主体作用。逐步提高医疗服务劳务技术价格,实现医疗服务收入总量平衡、结构调整。通过强化招标和医保控费等政策作用,引导公立医院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抑制过度使用。同步建立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
(五)推进教育收费改革。改革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管理权限,全面放开非学历教育收费,逐步放开民办学历教育收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学,促进教育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
(六)推进环保价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推进差别化排污收费,将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到能够补偿环境治理成本的水平。推进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收费制度,增加排污者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完善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收费政策,推进建立镇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
(七)推进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改革。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和财政增加投入的情况,对属于收费养人和应由公共财政负担的收费,逐步降低收费标准,最终实行零收费。向少数人群提供的特定服务,原则上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服务成本核定。通过放开绝大部分服务价格,促进服务业竞争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四、强化价格分析,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和趋势的分析研判,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和动态成本信息系统,完善品种体系、指标体系、网点布局,以重要农产品、居民生活必需品、主要生产资料为监测调查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逐步构建价格大数据平台,增强市场价格信息、成本调查信息与相关经济指标的衔接和综合判断分析,提高价格监测预警的灵敏度和准确性。通过市场监测数据变化,客观评估和反馈价格改革的政策效能及市场反应,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改革提供支持。
(二)完善市场价格调控。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预案,落实分级响应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合理引导市场价格预期,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促进市场均衡供应和价格稳定。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补贴联动机制,科学编制和发布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影响。
(三)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将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市场行为监管上来,健全监管规则,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协调联动、权威高效的价格监管体系。创新价格执法方式和手段,落实分行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权力操纵市场价格、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区域及行业价格壁垒。高效运行全省统一联动和公开透明的价格举报系统,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健全涉案、涉税等财物价格认定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高效便捷的价格维权和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提高价格举报受理和查处效率。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库,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坚持价格依法决策。规范政府定价规则,严格实行重大价格决策和案件审理集体审议制度。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确保依法行使价格监管职能。全面清理不适应形势变化的规范性文件,完善价格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制度。坚持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和调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建立成本动态监控和公开制度,发挥成本调查在价格决策中的作用。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探索建立由多方参与的听证会组织实施机制。逐步建立价格重大决策评估制度,扩大专家论证的应用范围,组织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对重大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效果及问题的调查和评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拓宽公众参与价格决策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价格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价格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牵一发而动全身。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价格工作融入本行业和本领域的中心工作,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各方联动、形成合力。
(二)做好舆论引导。加大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规范政府定价、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新闻发布,准确解读价格改革进展和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突发舆情,有效防范价格异动。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化价格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健全运行机制。对国家、省、市授权的价格管理项目,要尽快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规范运行。对明确放开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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