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文广新局、教育局,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规定,经审核,现将我省2017年秋季新增及教辅内容修订、印张、色数、纸张规格等发生变化后的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公布于后,没有变化的教辅材料价格仍按原规定价格执行。
请各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有关出版单位、学校按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秋季列入《教辅目录》新增及变动教辅材料价格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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