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价格改革创新决策部署为遵循,突出市场监管、价格改革、依法治价,转变工作职能,为“创新投资年”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全年着力抓好以下价格工作。
一、强化价格监测监管
(一)不断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日报和旬报制度,做好月度和季度形势分析,及时准确研判市场价格走势,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价格信息。
(二)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和管理。将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市场行为监管上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定期开展关系民生重要商品价格监管。
(三)强化价格行为监管。清理公布2016年行政事业性、涉企、涉农收费目录清单。继续做好取消收费许可证颁证及年审工作后的收费监管工作,督促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公开工作。
(四)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按市发改委统一安排,开展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检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收费检查,开展资源要素价格、涉企收费、旅游市场专项检查,节日期间开展明码标价等市场价格检查。
(五)认真值守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妥善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化解价格纠纷,并做好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六)抓好2016年非税收入任务落实。重点抓好电力附加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从2月1日起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规定,抓好价格调节基金清欠工作。完成非税收入901万元。
二、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一)推进水价改革。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17年底前建立实施全县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开展水价成本监审,启动阶梯居民水价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推进差别收费,强化其成本和利润控制。
(二)严格按2015年新出台的《四川省定价目录》管理权限履行职责。按规定将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和汽车客运站服务价格,调整为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承担具体定价职能,提高价格管理的效率和针对性。
(三)清理上报行政职权目录。建立价格工作台账、完成行政权力平台录入及运行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一)做好价格认证中心年度检验工作。按照县委编办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做好认证中心年度检验工作。按照市价格认证中心统一规范要求和总体工作部署,做好价格认证中心更名相关工作。
(二)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做好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价格认定制度、规则、程序和方法,使价格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规范认定文书档案管理。加强认定报告书归档入卷工作,整理并编码装订成册入档,进一步规范管理。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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