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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工业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479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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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
  按照经省政府同意的《2016年第四季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大工业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的政策条件,电力用户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选择其最有利的计费方式。简化用户电力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负担。
  二、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区域内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申报增容、减容、暂停等与供电企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电力用户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我委协调或裁决。
  三、除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区域以外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申报增容、减容、暂停等与当地供电企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电力用户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协调或裁决。
  四、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和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要根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关于简化大工业基本电费计费方式的要求,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部门要抓好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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