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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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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县“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九项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会战,集中治理冬季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以及城市水泥罐车、运渣车、拖拉机等高风险车型,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六严禁”等制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六不发航”规定,深入开展客渡船、餐饮船舶、涉砂船舶、渔业船舶以及自用船舶等专项整治,做好抗枯防雾工作。深入开展场站和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序组织好春运期间旅客乘车、乘船,做好各类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瓦斯爆炸、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工程、农民建房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乡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雾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察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有非煤矿山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突出乙炔和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

    (五)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的安全监管,巩固“两关闭成果”,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出现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情况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规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持续开展幼儿园、托儿所、学校、社会福利、医疗、商场、市场、宾馆、饭店、KTV、网吧、寺庙、老旧住宅、木质结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森林等重点场所、部位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整治,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村)居民住宅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系统治理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民宗局)

    (七)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深入开展建材行业窑炉及用气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经信局、县安监局)

    (八)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回头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间歇性生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

    (九)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开展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院、KTV、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民宗局)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原则,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支持保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乡镇、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落实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18年3月11日至2018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报工作情况,全面汇总并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确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仍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县安委办、县目标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问责。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夹安委办[2017]55号)要求,做好痕迹管理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突出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点位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强化督查检查。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法人企业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严格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

(四)依法从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上限处罚。要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五)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针对季节性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充分发挥0833-5662476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作用,逐一核实举报事项,依法奖励举报人,保护举报人权益。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请各乡镇和行业领域主、监管部门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8年3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唐林云,联系电话:0833-5668803电子邮箱:1398069737@qq.com

 

 

 

                        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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