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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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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2015年,市下达我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控制指标10人。16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7起, 同比下降16.18% (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同比上升22.22%;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2起,同比上升35.48%;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比下降50%;火灾事故3,同比下降88.46%)1-6月份,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同比下降50% (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下降50%;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人,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124.86万元,同比下降32.46%。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6.18%50%32.46%呈现“三下降”特点,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好转,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从工伤受理情况来看,16月份,全县共受理工伤217起,较去年同期减少236起,同比下降52%,虽受社保缴费政策的影响,实际工伤人数较去年仍有大幅度下降。

从以上分析来看,反映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机制建设、安全监管、安全管理、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安全意识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

二、全县非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

上半年,全县发生的“1.20”四川天图建材有限公司高勇死亡事件、“5.14”马村乡张岩村舒海敏死亡事件、“5.167102管线工程吴场段马庭树死亡事件、“5.27”水工机械厂曾满付死亡事件,经县安监局现场调查,并结合医院救治和法医表检结果,认定上述4起死亡事件均为非生产安全事故。

三、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夹江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试行)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16月份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2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6次,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会议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0次,县委、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35次;调整充实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原来的38个调整为41个;调整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煤矿行业管理职责由县经信局划归县安监局;落实了经开区和高陶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了乡镇每一名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的监管职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好“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县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企业必须落实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共同领导责任,必须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16月份,全县88家规模以上企业中已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有45家,其余43家规模以上企业将在8月底前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四、全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煤矿、非煤矿山

1.严把矿山复产复工关。除红星煤矿因缓建未申请节后复产复工外,华头牛马溪煤矿由于春节放假不足7天,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复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牛马溪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由煤矿自行组织,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矿长审查签字后报县安监局备案。县安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夹安委办[2015]18号),委托乡镇对全县22家非煤矿山开展了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确保了全县煤矿、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生产安全。

2.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坚持了每月一次的煤矿安全检查,强化了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1-6月份,共下井检查煤矿10矿次,配合省煤监局川西分局检查煤矿3矿次,配合市安监局检查煤矿3矿次,发现隐患46余处,发出隐患整改指令9份。强化了煤矿驻矿安监员的驻矿监管责任,全县煤矿连续7年实现零死亡控制目标。

3.落实煤矿三级挂包责任。县安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挂包责任的通知》(夹安委办[2015]52号),落实了县级领导、县安监局、产煤乡镇和驻矿安监员的煤矿挂包责任,明确了县级领导挂包煤矿的九项工作职责和县级部门、产煤乡镇、煤矿驻矿安监员挂包煤矿的十一项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

4.高效推进煤矿关闭工作。按照全省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要求,经煤矿业主自愿申请,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确定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为全省第四批第一批次关闭矿井,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和《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关闭以奖代补方案》,成立了华头红星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331日,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按时完成井下设备回撤和井筒封闭任务,实现煤矿关闭“零伤亡”工作目标,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在全市率先完成煤矿关闭任务。

5.全面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通过四批煤矿关闭工作,我县仅存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1家煤矿企业,该矿与峨眉山市张沟煤矿等4家煤矿联合重组为年生产能力 57 万吨/年的“峨眉山市科安煤业有限公司”。牛马溪煤矿兼并重组方案报乐山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并以乐煤重组办[2015]13号文进行了公示。目前,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由于技改资金短缺和煤炭市场下滑等原因,该矿于629日向县安监局书面申请缓建1年,经审查同意,县安监局于79日出具了《关于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申请缓建的批复》(夹安监[2015]24号),同意其缓建1年。

6.巩固机械化开采作业,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我县全面实行了非煤矿山机械挖掘、机械铲装和无炮采作业,确保了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按照四川省非煤矿山关闭(退出)整顿工作要求,我县22家非煤矿山全部退出高危行业,目前,正常生产矿山16家,长期停产矿山6家,拟关闭非煤矿山4家。16月份,共检查非煤矿山32矿次,排查安全隐患56处,完成整改54处,整改率96.4%。实现了我县非煤矿山连续13年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客运和水上交通。

1.道路交通。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制定了《夹江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的方案》,加强了乡镇交管办标准化建设,完善了交管办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设立了交通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月排名、季考评、季通报工作。持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16月份,共排查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249处,其中省道6处、村道243处。全面落实区间限速、压事故、保平安措施。在甘霖至甘江盘渡河、新场高速新连接线、黄土叶高山至三洞镇、峨眉山月至界牌分界处等主要路段,全面实行区间测速,通过区间限速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6月份,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9365起,其中酒驾58起、客车超员2起、面包车超员43起、摩托车违法行为1438起。刑事案件立案20起、破案20起、依法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全面启动木城镇道路交通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按照《乐山市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木城镇被确定为2015年全市11个区(市)、县农村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单位之一。按照通行秩序良好、执勤执法规范、交通事故减少、交安设施完善、安全意识增强五项工作目标和九项具体量化考评指标,全面启动了木城镇创建工作。

2.客运和水上交通。开展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承诺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组织全县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员代表、部分乘客及交通、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共计200余人在县客运中心集中举行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承诺活动。开展交通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对成昆复线夹江段、青衣江三桥、千佛大道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检查75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配合县安监局对成昆复线吴场段三人触电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行政处罚5.7万元。强化客运、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了客运车站、码头源头管理,强化了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了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75起,整改75起,整改率达100%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检查企业6家次,打击黑车7台,行政处罚3.5万元,严肃查处非法改装、非法运营行为,行政处罚38.5万元。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

1.危险化学品。一是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燃烧、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16月份共检查危化品企业70家次,其中检查重大危险源单位8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7处,整改率达100%;二是强化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现场核查14次,完成了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夹江康泓油料厂扩建项目安全评审工作。

2.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日常监管,严肃查处直购直销行为,重点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点直购直销和超量储存等问题,16月份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297家次、批发企业3家次,现场检查记录177份,出具现场监察指令书99份,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家。16月份,共收缴经营户违规经营各类烟花1718组、红炮3066卷、条炮58件、小烟花112、土炮983卷,并及时对收缴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销毁。

3.民爆物品。按照“不丢失、不炸响”的要求,加强了对民爆器材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以排查涉爆单位、重点人员、可疑场所为重点。16月份,共排查民爆物品安全隐患4起,整改4起。

(四)消防安全。进一步完善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各乡镇制定了消防规划,建立了志愿消防队,村、社建立了巡防队,网格化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合格率达90%开展消防专项安全检查。16月份,共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等7个专项检查,检查单位458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213处,整改202处,整改率94.8%,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4份,临时查封单位2家,责令“三停”单位3家,行政处罚14.08万元,行政拘留2人,接处警139起,其中火灾76起、抢险救援32起、社会救助31起,确保了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建立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向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和行业系统分管领导等特定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对全县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开展了消防应急演练。

(五)建筑施工。开展建筑施工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对全县24个在建施工项目“六整治五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612项未落实施工方案的进行了全面整改,整改率达100%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对建筑施工工地、城镇燃气企业、市政工程、直管公房等209处开展了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225处。率先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通过四川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成为我县第一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六)特种设备。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煤气站、气体充装站、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设施开展了安全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15份,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2处,整改9处;开展“电梯大会战”。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2家、电梯72台,下达《监察指令书》12份,排查隐患9处,目前已整改8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了焉城镇永胜村非法炼钢窝点,对甘江镇张某某违规储存经营工业气体的钢瓶226个进行了异地扣押封存。

(七)学校安全。强化涉校车辆安全监管,严禁学生搭乘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车辆上下学,全县所有学校均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了学生家长的监护责任,建立了涉校车辆台帐。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建立了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健全了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明确了班主任对安全工作实行“一日三讲”(早中晚讲安全)、“一日三查”(早中晚查安全隐患)制度,对涉校车辆实行“一车一档”严密监控。16月份,共排查学校各类安全隐患116起,整改116起,整改率100%

(八)防汛、地质灾害。一是加强病险水库整治力度,投资1072.74万元,对东风、红光、新林、万八块、崩土坎等7座重点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整治,整治工作将于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加强水毁堤防整治,投资160万元,修复青衣江水毁堤防7处,共计1850米。三是加强防汛物资准备,共储备防汛物资钢材60吨、铅丝14吨、钢丝网箱200个、编织袋10万条、麻袋1万条、冲锋舟5艘、救生衣1000套、防汛抢险队伍25450人。四是修订了《夹江县防汛应急预案》,召开了全县防洪减灾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对全县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五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全县共有154个县级地质灾害点,涉及18个乡镇、86个村、142个社、6072074人,发放了工作明白卡154份,编制预案154份,发放张贴疏散线路图607张、避险明白卡607张,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培训会,进一步落实了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2015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正处于设计审查阶段。

(九)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完善了食品药品基层监管网络,调整充实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62名,村级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248名,社级食品药品信息员1970名;加强执法稽查力量,将全县划分为7个网格,分别由7个执法稽查中队分片包干,落实“无缝监管”要求。16月份,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97家次、食品流通单位38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444家次、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02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64家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98件,立案查处48件,简易程序处罚50件,行政处罚25.22万元。

五、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6月份,全县共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攻坚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汛期安全生产等14个全县性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2015年省、市下达的28项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主要承办单位。16月份,全县共组织专项检查组570个,参加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单位和场所近2000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622起,整改率95%。县安办对乡镇和部门上报的10起安全隐患建立了隐患台帐,并按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书面交办相关乡镇和部门整改。

六、扎实推进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对32件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乐安委[2014]7号)要求,我县境内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输气管理处仁寿作业区黄土支线4处天然气管线重大安全隐患被市安委会列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挂牌督办。该隐患整治管线改线长度2.2km,总投资300余万元。目前,隐患整改主体工程已全面完成,8月份将组织验收、销案工作。

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县安办印发了《2015年夹江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一条街”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群众宣传面达30000余人组织开展新一轮煤矿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张建红县长、陈安康副县长召集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牛马溪煤矿业主、矿长、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开展了谈心对话活动提出了“煤矿要全面落实管理零失误、措施零缺陷、瓦斯零超限、设备零故障、隐患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四川新顺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我县组织开展了天然气管道汛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县文体广新局组织开展了网吧、KTV行业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了社会福利机构灭火救援演练、各乡镇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承诺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在县客运中心集中举行了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承诺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煤气站站长现场会县安监局组织全县30家煤制气生产使用企业煤气站站长在四川华雄陶瓷有限公司召开了现场会,邀请专家对煤气站安全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座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对成昆复线东月段3人触电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处理,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5.7万元的行政处罚,活动期间,共下发各类整改指令书51份,查处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2948起,罚款34.5万元,行政拘留2人。

八、下半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面完成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7月份召开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培训会,确保新场镇、三洞镇、土门乡完成市级安全社区创建达标工作,甘霖镇完成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备案工作。

(二)全面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8家企业创建为安全标准化企业,其中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1家、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37家。7月份召开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创建达标工作,做好新中源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扩大创建工作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三)全面推进木城镇道路交通示范镇创建工作。根据《乐山市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通行秩序良好、执勤执法规范、交通事故减少、交安设施完善、安全意识增强五项工作目标和九项具体量化考评指标开展创建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木城镇创建工作11月份通过市级验收。

(四)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在“三级五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乡、村两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五级五覆盖”工作,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从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按照省委第122次常委会要求,对2014年至今省安委会、省安办安排部署的12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隐患整治到位、行政执法到位。

(六)全面完成2015年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2015年,省、市下达了28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县安办已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和部门,主要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28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七)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没有隐患就没有事故,各乡镇、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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