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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多举措强化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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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汛期非煤矿山安全。

2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专项检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5家,排查安全隐患32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1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按照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汛期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采场边坡、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排查力度,使隐患排查成为企业自觉行动和常态化工作。

3)严格值守制度。严格落实汛期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同时要求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15分钟内电话初报、30分钟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处置,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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