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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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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电[2015]1号)要求,现将我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深刻吸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 5年3月底,对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设施、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定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是否定期组织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是否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作为重点,落实广场、商场、学校、医院、景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等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对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人流拥挤和剧增等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安全提醒和采取分流疏导措施;举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展销、展览)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是否依法审批报备,并制订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的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有关部门是否依法严格安全管理。

(四)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密集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落实;涉校车辆、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加强了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科学调度运力,制定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方案,避免发生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是否强化安全检查,加强了铁路、码头、客运站等交通公共场所安保查危工作,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是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和“三无”船舶、非载客船载客、超载和冒险航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设施、特种设备、旅游等其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夹安委[2014]6号)明确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要求,结合季节和行业特点开展检查。

(七)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检查2014年以来发生的死亡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各类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以及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2014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八)应急值守。重点检查是否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是否认真做好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

四、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

按照本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牵头部门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具体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并迅速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21日-3月20日)。

各单位按照制定的属地和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具体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县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组,开展属地和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对有关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

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排查活动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排查活动中的好的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夹安委[2014]6号)工作,将大排查活动总结于3月28日前书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县安办。

五、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种“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检查必须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排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必须如实记录,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从业人员通报或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是大排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塞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群众聚集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组织引导,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每月15日和30日向县安办报送大排查工作情况。

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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