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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夹江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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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夹江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通知由乡镇印发至所辖企业。

 

 

 

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61

 

 

2015年夹江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集中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打非治违等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安全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今年是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从61日至30日,在全县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6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活动安排

(一)全县性活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王东明书记、省政府魏宏省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由县安办负责,邀请市政府宣讲团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专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夹江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以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大力营造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不少于1场次。

2.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启动新一轮“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5]36号)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认真组织好县政府领导与煤矿矿长、业主(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3.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16日上午930分至12点,在中心城区(水厂十字路口)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各乡镇要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一条街”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由县安监局、县经信局负责,会同夹江县新顺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天然气输气管线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由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切实做好防汛、防灾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升防汛减灾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住建局等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活动期间,要向县安办报送12个执法典型案件。

6.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基层活动。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五级全覆盖”要求,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村委会作用,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文艺节目和安全警示教育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活动,努力把安全法治和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治安的意识。

7.利用宣传平台扩大活动效果。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电视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并向乐山日报积极采集报送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和工作亮点,营造全社会“关爰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行业性活动。

1.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教育局要组织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等活动。

2.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要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作出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的“五不一确保”宣誓。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三)企业性活动。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职工分别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2.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特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案例,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3.全面开展煤气站设备、设施安全会诊活动。针对我县煤气站设备、设施投入运行时间长、设备设施老化和维护等问题,以煤制气生产使用企业为主体,由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聘请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我县煤气站设备、设施开展安全会诊活动,确保煤气站运行安全。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要针对本企业重要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五落实五到位”自查自纠活动。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逐一开展“五落实五到位”自查自纠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6.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自查自纠活动。企业要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八条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制度,落实职业卫生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健全、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做到上下互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补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协调,强化考核。县安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要把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月”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报送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报送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并于628日前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报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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