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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3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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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六打六治”和打非治违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建立长效安全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6年6月至10月底。

三、专项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非煤矿山。

四、专项整治内容

1.是否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等违法行为。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置到位,是否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本岗位涉及的矿山安全风险清楚、掌握。

4.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5.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一面墙开采。

6.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挖掘作业。

7.边坡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台阶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及防排水系统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8.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总布置图、采剥工程现状图等图纸。

9.是否对矿区范围及周边地质情况进行巡查和监测监控,对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区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明确目标。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县乡两级分别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认清形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整治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各矿山企业对照专项治理内容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梳理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档案,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对有较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在矿山企业自查自纠整改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8月21日至9月25日),县局将对全县矿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自查未发现或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必须严格依法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成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

(四)务求实效,巩固提高。巩固提高阶段。各相关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要求企业依法办矿、科学开采、安全生产;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大检查成果。对矿山企业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弄虚作假,在巩固阶段仍然存在重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的矿山企业,一律实施顶格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关闭的提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级相关部门、各相关乡镇和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县安委会成立由安监牵头,国土、经信、环保、工商参加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整治行动,要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段以及季节性特点,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内容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矿山企业要专门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企业负责人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人员、落实资金,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明确目标、范围、责任、整改、重点和要求。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责任制,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要把专项行动与“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与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相结合,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综合治理,确保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工停产进行整改;隐患整改要坚持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停产、停建的企业,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验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挂牌督办;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此次检查要结合实际,按照《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检查表》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企业抓好整改。所有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落实检查责任,并按一矿一表建档备查。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检查工作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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