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和四川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定歇马乡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和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行业监督
根据工作要求,我乡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静(乡党委书记)、杨澍(乡长) 副组长:
陈永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林(副乡长)、杨晶(副乡长)、周飞(华头派出所所长) 成员:乡安办人员和乡各专兼职安全员及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姚兴全;成员:李奎学。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2015年6月11日至9月30日,由乡领导牵头,各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和本辖区内的安全大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6月中旬)
1、全覆盖动员部署。6月为全国安全生产月,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进行安全生产大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职工及广大群众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与安全检查。要召开班子成员会、机关干部会、村社干部会和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动员会,全员动员。
2、企业召开动员会。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车间、班主动员会,明确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3、精心制定检查方案。各村、各检查组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检查内容、范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下旬)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边检查、边整改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各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无一例外。此次检查分为12个检查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组长:杨晶,成员:姚兴全、李奎学、达吉伍呷、华头派出所民警。负责范围:全乡境内所有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主要任务是检查无证驾驶、证件不齐、酒驾、疲劳驾驶,非法载客,道路安全设施标志等。
(2)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 组长:杨晶,成员:李奎学。负责家和电站、洪源电站、自强机砖厂、红光电站、新林电站、杨山河电站、屠宰场。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器材的配备情况,非煤矿山安全开采情况,上岗人员有无资质情况和各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勒令限期整改。
(3)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长:肖林,成员:李伟、华头派出所民警。负责场镇及农贸市场、加油站、废旧回收站等消防安全检查。
(4)防汛安全检查组 组长:肖林,成员:徐沙乐。负责全乡各村和稚川溪、杨山河区域的安全检查。主要任务:检查汛期值班情况,河提、水库、山坪塘安全,监测制度落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落实情况等。
(5)地质灾害安全检查组 组长:高志强,成员:李伟。负责全乡各村和各个地质灾害点的安全检查。主要任务:检查各地质灾害点监测制度落实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组长:王世贵,成员:李伟。负责范围:全乡的各建筑施工场地的安全检查。主要任务是:各施工场地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7)烟花爆竹检查组 组长:姚兴全,成员:李奎学、华头派出所民警。负责检查我乡5户烟花爆竹销售商,打击非法销售行为。主要任务是:检查是否按要求烟花爆竹,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完好,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是否对所购人员进行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宣传等。
(8)危化物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姚兴全 成员:李奎学。负责对加油站、煤气销售站、使用煤气店铺、农药经营点等的安全检查。
(9)学校、医院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组 组长:陈永锋,成员:杨维微。负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安全及全乡食品卫生安全,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进行督察抽查。
(10)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组 组长:肖林,成员:姚乔。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11)农机安全检查组 组长:肖林,成员:李奎学。负责辖区农机及农机经营点的农机安全检查。
(12)各村安全检查组 组长:各驻村干部,副组长:各村书记、主任。成员:各村大学生村官、各社社长。负责各村辖区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地质灾害危房和农房消防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认真开展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的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停产整顿,绝不手软。本次安全检查,要把安全生产观念,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灌输到各生产经营业主、负责人、班组长、一线操作人员。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责任追究
此次乡上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组,组长:陈永锋(纪委书记),成员:姚兴全(纪委副书记)、姚乔(纪委委员)。督查组会同乡安办对各检查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安全检查组织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检查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予以顶格处罚,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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