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目前,已进入汛期,极端暴雨天气时有出现。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8号)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3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人民关天,安全生产这跟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推动,凡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一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二是要抢抓涉水工程建设,在保证施工质量前提下,切实加快推进青衣江堤防杨柳段、金牛河整治工程建设,督促成昆铁路等涉水项目加快河道内施工,严禁主汛期河道内施工。
三是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检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四是加强对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窖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批发仓库、煤气站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六是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客船要做好暴雨、大雾等天气的防范措施,严禁大雾、暴雨时行船和作业,强化安全防范。
七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凡从事户外高空作业的,必须落实登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同时,要对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房屋垮塌事故发生。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时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防、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全力做好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夹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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