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与管理,有效发挥应急避难场所在应急避险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办草拟了《夹江县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30天)。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夹江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夹江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833-5656181。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网上留言或邮寄(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县应急管理局)形式反馈,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附件:夹江县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夹江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