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局关于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划(规)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夹江县人民政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有效打击非法猎捕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由夹江县林业局起草了《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2月6日(30天)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见下文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夹江县林业局,联系人:毛建国,联系电话:13981365725。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276177863@qq.com)或邮寄(夹江县市民中心A座8楼夹江县林业局)形式反馈至夹江县林业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 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夹江县林业局关于对《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夹江县林业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