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名原则
1、有利于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团结,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反映我县城市建设成就。
2、体现夹江历史、文化、地理特征。
3、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国家领导人名字、企业名称作地名。
4、方便群众,好找易记,不得重复。
5、用字、读音应通俗易懂,含义健康,读写方便,避免使用多音字,生僻字和歧义字。
6、10米以下街道为巷,10米以上30米以下街道为街或路。
7、符合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三、征集形式
电子邮件投稿。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县民政局 孟庆芳
2、联系电话: 0833-5655787 13309038598
3、邮箱:850594900@qq.com
五、征集采用及奖励
1、征集结束后,县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筛选、评比,报县政府审定。
2、征集稿件,一律不退稿。
3、征集重名稿件,按投稿顺序确定。
4、征集街道名称采用后,每条地名奖励500元。
附:中心城区新建街道命名名称征集内容详情
截止9月30日共收到反馈意见1502条,经综合考虑,拟采用“2号路杨柳路;5号路杨浩路;6号路在古路”建议。
夹江县民政局
201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