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奥斯堡广东陶瓷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吴场镇董坪村三社新建取土场项目,用于该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内墙砖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土场、堆土场以及环保设施等。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取土量约70811立方米,服务年限3年。我局于2018年8月3日委托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机械和运输设备尾气、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①机械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且废气有一定扩散条件,不会对该地区形成大气污染危害。
②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环评要求:运输车辆需要用布覆盖,且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车辆等设备的冲洗和少量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每次冲洗车辆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洒水抑尘。
②生活污水施工高峰期间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10人,均为当地农民,不在项目地食宿,生活污水经旱厕内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使用,不外排。3、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和运输车辆作业活动。其特点是:噪声源在露天,不易被遮盖;但周边多为林地,经树林吸收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施工作业时间稳定,产生的噪声为连续噪声,噪声源强变化范围不大。
4、施工期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烟头、香烟盒、果皮纸屑等,收集后定期交由乡镇垃圾转运站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坏设计用地以外的植被。(2)保护地表上层和植被,依照设计文件将地表0~40cm有肥力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储存并加以防护,同时将原有的树木进行移栽,以便随后用于土地复垦。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①粉尘
A、露天采场扬尘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土方经挖掘机挖出后装车运输,污染主要来源于挖掘机。采场产生的扬尘主要来自于表土剥离、挖掘以及装料等作业过程,均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雾化喷头,取土时及时对开采作业区进行洒水降尘后。
B、表土堆场扬尘
土方开采过程中对表层土及植被进行剥离,并运送表土堆场暂存。环评要求规范有序堆放表土,定期对表土堆场进行洒水,同时于表土堆场表面覆盖篷布(防尘、防雨水冲刷)。
C、运输扬尘在运输过程中,车辆会产生少量的扬尘。环评要求运输车辆驶出项目地时必须冲洗干净,运输过程中禁止超载且限速行驶,对运输沿途进行洒水抑尘,且运输的土方采用篷布全封闭遮盖,根据《乐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评要求本项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禁取土作业。
②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
本项目开采规模较小,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少,外排废气量较少。且项目所在地比较开阔,废气有一定扩散条件,同时项目所在区树木等绿化植物较多,经过绿化吸收可减少一部分废气,且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因此,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①员工生活废水本项目现有员工4人,环评要求项目修建一座不低于3m3的简易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②车辆冲洗废水项目运输车辆需每天清洗,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环评要求项目修建一个2m3的隔油池和一个2m3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③场区雨水
项目场区内裸露面受雨水淋洗会形成地表径流,其废水主要含有泥砂,主要污染物为SS。环评要求项目边开采边复垦,减少表土的堆放。同时在矿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长为523m,且在排水沟的下游修建一个沉砂池。由于本项目收集的雨水不能外排,因此修建一个蓄水池,为沉淀池的2倍,沉淀后的雨水进入蓄水池暂存,用于开采期车辆冲洗用水和降尘用水以及复垦期浇灌用水。同时环评要求黏土开采避开雨季。
3、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自卸挖掘机和运输车辆作业活动。挖掘机产生的噪声特点是:噪声源在露天,不易被遮盖,但周边多为林地,经树林吸收后可降低一部分噪声;且取土作业时间稳定,产生的噪声连续,噪声源强变化范围不大,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较大,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通过居民点,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①剥离表土项目取土前需要对地表残积物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量约为10000m3,堆存于场区表土堆场,进行妥善暂存,用于日后复垦及生态修复。
②废石头
本项目开采的粘土主要用于生产陶瓷使用,而开挖出来的黏土含有一定的石头,粘土运至年产600万平方米内墙砖生产线项目使用,筛选出来的废石头就地回填。
③沉砂池泥沙本项目沉砂池用于收集雨水,雨水经沉淀后排放,沉砂池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底泥,该底泥可直接堆放在表土堆场内,用于后期复垦所用。
5、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①生态破坏
本项目取土为露天开采。开采区、表土堆场等占地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过程中将扰动局部地层、破坏矿区植被、破坏局部土壤结构、改变局部地形地貌,同时土方开采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和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当地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景观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②水土流失
本项目粘土开采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表,毁坏或损害原地表植被;采挖过程中必将形成临时堆垫地貌和开采边坡,加上松散土石方的堆放,所有这些生产活动都会增加裸露地面积和裸露时间,有可能引起径流、导致泥沙增多,从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因此项目应做好运营期露天采区和表土堆场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现象。水土流失防治应该从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上考虑,尽可能的在采取各项措施后,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量,并尽可能的减少原地貌的水土流失。
5、复耕生态恢复建设方案
项目为取土场建设,取土完毕后,项目不再运营,将对取土区域表面进行复垦,复垦时间1年,植被管护期3年。
7、复垦措施
本项目区复垦单元为露天采场和表土堆场。根据国内类似取土场的复垦经验,复垦为旱地时覆土厚度一般为0.4cm,覆土厚度应均匀,覆土后应进行平整。土源为取土场开采时首先剥离堆放废弃表土,并播散草籽,保证表土质量。本项目复垦时采用生物化学措施,主要内容为植物品种的筛选、种植与管护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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