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厚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夹江县厚金秸秆处理为有机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厚金秸秆处理为有机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石香村2社
建设单位
四川厚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利用夹江县区域内的畜禽粪便掺混秸秆来生产有机肥,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建设夹江县厚金秸秆处理为有机肥综合利用项目;其中秸秆主要是水稻、玉米和小麦等粮食作物和油料、蔬菜等经济农作物产生的秸秆。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夹江县木城镇石香村2社148.15亩土地,其中本项目利用其中的1.1991公顷(折合17.9865亩)作为本项目建设用地,每年将综合利用夹江县本地的3万吨秸秆,达到年产有机肥5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秸秆运输车辆在顶部捆绑篷布,厂内出厂前在车辆清洗池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后才能出厂运输,畜禽粪便的运输采用封闭的转运车运输并喷洒除臭剂;秸秆切段加工时,原料仓库密闭,防止切段产生的粉尘逸出原料仓库外;发酵车间的恶臭,通过设置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对发酵车间的两个发酵单元收集的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用生物除臭+喷淋+酸碱中和+DDBD等离子除臭的方式,处理后的废气再各自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高空排放;陈化恶臭采用每天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来进行除臭;成品车间筛分及破碎粉尘:在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餐饮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喷淋除臭废水、冷凝废液、初期雨水。员工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预处理,再与冷凝废液一起定期送至乐山耀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承包的115亩耕地进行肥田消纳,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后的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不外排;喷淋除臭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作厂区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初期雨水全部经蒸腾损耗,无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破碎、筛分等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运行,尽量避免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设备工序的操作;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正常运行,避免故障噪声;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加强管理,减少人为活动噪声;建筑物隔声,车间采用具有隔音效果的材料进行建设;粉碎机、搅拌机、筛分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降噪;加强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经过人员密集、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时限速、限制鸣笛,以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废: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送入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堆放,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进行分类收集,编织袋在厂内进行重复利用,纸箱外卖综合利用,废塑料袋收集后送入附近垃圾收集点;布袋除尘器捕集的颗粒物进行定期清掏,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暂存;每天进行地面清扫,将地面清扫颗粒物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暂存;污泥全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