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夹江县鑫泰建筑废料回收碎屑加工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10社),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占地面积12182.58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仓库、环保设施等,新建1条年处理3万吨建渣、废石、废混凝土块等资源化再生利用生产线,年产机制砂1.5万吨、米石0.5万吨、原沙0.5万吨、碎石0.5万吨。
项目取得了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126-42-03-428004〕FGQB-0032号)。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特殊保护区域,未列入四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项目禁止生产。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建设主管部门施工现场整治“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废旧建材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蓝天保卫战攻坚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设置2个各100立方米沉淀罐、1个100立方米沉淀池,用于洗砂废水的沉淀处理,经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洗砂工序或料仓防尘用水,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施。原料仓、成品仓采取三围一盖封闭式厂房,进出口安装喷雾装置,物料装缷采取雾炮机定向降尘。投料工序安装高压喷头,通过高压喷头形成的水雾对投料粉尘快速沉降。破碎机、筛分机车间全封闭,保持物料在湿润状态下流转,各出料点设置1套雾化喷淋除尘设施。厨房燃料使用罐装液化气,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房顶达标排放。厂区道路及时清洁并洒水降尘。在蓝天保卫战攻坚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选用吸音材料,隔音墙体。尽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且布局要合理,远离环境敏感点,喂料机、破碎机及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半地埋式安装,并采取减震基础、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确保噪声不扰民。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报告表明确,分选出来的废铁屑外售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淤泥外售需用的机砖厂或符合入场条件的运往县康运工业垃圾处理场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要做好“三防”处理措施,做好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以及转移联单制度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三、项目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完备其他相关手续。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2日
抄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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