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夹江县军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夹江县军燕金属护栏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0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军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10社)新建《夹江县军燕金属护栏网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850平方米,安装生产设备,新建1条金属护栏网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室等附属设施。形成年产金属防护网500吨。我局于2020年5月22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已建成的闲置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土建等工程,主要对车间进行适用性改造,对现有车间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即可投入使用。施工期主要有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建设工序,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和少量污水等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要求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及时清扫厂区道路,有效控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堆积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浸塑废气(包括有机废气、浸塑粉尘、氯化氢)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焊接烟尘
本项目金属护栏网网盘焊接使用的是电阻对焊工艺,无需焊材、焊剂。电阻焊是利用电阻热效应将金属加热到融化或塑形状态,使之形成金属结合的一种方法,因此,焊接过程中没有焊接烟尘产生,仅有极少量的金属气化产生的颗粒物。焊接烟尘产生的废气在厂房中呈无组织排放,考虑到厂房体积较大(体积18500m3), 空气流通性较好,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较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0mg/m3)。
(2)浸塑废气
为了降低浸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通过在1号加热炉出口、塑粉箱上端以及2号加热炉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环评要求所有集气罩应符合 GB/T16758 的要求,且集气过程中在保证集气罩罩口面积大于烟气源的面积的情况下,应控制集气口烟气速率在0.5m/s以上,集气罩集气效率不小于90%;两个集气罩的废气收集后统一由1套风机(风量11000m3 /h)抽入1套喷淋塔(HCL去除率50%)+电除尘器(除尘效率 95%)+二级活性炭装置(有机废气总处理效率90%)处理,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2台加热炉拟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铁丝预热以及浸塑后烘干固化均为直接加热方式。天然气燃烧废气最终与浸塑废气一起进入1套集气罩+喷淋塔+电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生产车间采取清扫的方式进行地面清洁,不进行地面冲洗,机械设备油污采用棉纱擦拭,因此不产生清洗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约1个月更换一次,更换的废水进入新中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拟采取治理措施:(1)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利用车间厂房进行隔声,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2)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提高设备的安装质量和精度,从源头减轻设备的噪声量。(3)对织网机等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可采取台基减震或减震垫等措施,以减小其振动影响。(4)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铁丝边角料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除尘器废渣、机械维修废机油以及含油废物。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一般固废
①废铁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丝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废品回收部。
②生活垃圾。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桶内设置内衬塑料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①活性炭。本项目浸塑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每年活性炭用量约0.162t/a,更换周期约为每3个月一次,废气处理系统每次活性炭的盛装量为40.5kg/次,更换下的废活性炭量为0.2106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②除尘器废渣:项目电除尘器主要用于去除废气中粉尘,电除尘器会产生除尘器废渣,产生量约为1.368 t/a,该类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中HW11精(蒸)馏残渣,其废物代码属于:900-013-11 其他精炼、蒸馏和热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拟桶装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③废机油:本项目在设备运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预计废机油产生量约0.1t/a,该类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中HW08号: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废物代码属于: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④含油废物:本项目在设备运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物(含油抹布等),预计含油废物产生量约0.01t/a,该类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中HW08号: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废物代码属于: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拟设在生产车间内储油间旁,建筑面积6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做好“三防”处理,设置标识牌,加强管理,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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