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成乐高速公路扩容E2-SG2标段3号综合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拟在夹江县新场镇新建《成乐高速公路扩容E2-SG2标段3号综合拌和站》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水稳拌和站两套,服务期均为15个月,预计生产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80万t;沥青拌和站一套,服务期15个月,预计生产SBS改性沥青砼28万t。期满即进行拆除,并进行施工迹地复原。项目选址不穿越区域内环境敏感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次评价不涉及成乐高速公路扩容建设内容。2021年2月3日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涉及基础工程开挖,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有效控制开挖、填埋和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农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滚筒尾气
烘干滚筒加热拟采取燃料气化炉充分燃烧,尾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m排气筒排放。
(2)沥青烟废气
沥青废气来自沥青储罐呼吸、沥青搅拌缸、卸料装车外运过程。沥青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负压抽风经管道引至“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沥青烟处理系统”为“冷凝+电捕+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数据并采取保守值,该套净化设备的沥青烟去除率取90%,苯并[a]芘处理效率取85%,处理装置引风机的风量为40000m3/h。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沥青拌和站沥青烟无组织排放量为0.0126t/a,排放速率0.0039kg/h;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量为1.64×10-6t/a,排放速率为5.1×10-7kg/h。沥青烟有组织排放量为0.164t/a,排放速率为0.051kg/h,排放浓度1.28mg/m3;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量为3.16×10-5t/a,排放速率为9.86×10-6kg/h,排放浓度为2.47×10-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导热油炉燃烧烟气
导热油炉燃烧烟气经15m排气筒直接排放,项目导热油炉废气中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标准要求。
(4)粉料筒仓粉尘
粉料筒仓顶部配套有振打式滤袋式除尘器,其处理风量为3200m3/h,除尘效率99.5%,处理后分别经15m(仓顶高度约12m,配套除尘器后接排气筒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则各粉料筒仓排放速率为0.06kg/h,排放浓度18.75mg/m3,粉尘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
(5)天然气燃烧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固化有机废气15m排气筒排放。
(6)道路扬尘
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进出厂区车辆进行车轮冲洗,厂区入口设置雾化降尘设施(雾炮机)。
(7)原料仓库粉尘
卸料环节布置于封闭式原料棚内,卸料过程采取喷雾洒水降尘;为防止物料流失及因大风产生扬尘,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库,仅留装载机及运输车辆进出方向,进出方向设置软帘遮挡,可以控制粉尘的逸散,同时在原料堆场上方设网格化喷淋管,对原料进行洒水降尘;骨料上料斗布置于封闭原料仓库内,皮带输送机布置于封闭式皮带走廊内,同时在上料口采用喷雾降尘措施。
(8)水稳拌和站搅拌粉尘
搅拌楼采取封闭措施,并在搅拌机上方设置喷淋装置,搅拌粉尘经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9)无组织沥青废气
项目在搅拌楼下出料口处设置一条廊道,一侧设置电动卷闸门,一侧设置活动门帘。装料时,司机下车等待,关闭卷闸门开始放料,放料的同时开启气体收集装置,对逸散的沥青烟进行收集,经负压抽风经管道引至“沥青烟处理系统”
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肥。
(2)水稳拌和站搅拌机、水稳料罐车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
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罐体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拌和站四周导流沟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3)车辆轮胎冲洗废水
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厂区出口洗车平台导流沟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4)初期雨水
厂区生产区最低处设置一个320m3初期雨污水收集沉淀池对初期雨污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分批返回生产蓄水池(300m3)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拟采取治理措施:(1)优化布局,项目高噪声设备分开布置于不同的生产区域,减轻设备间噪声叠加影响,尽量远离厂区周围环境敏感点,以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影响;(2)环评要求加工区厂房采用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全部置于维护结构;(3)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及减震垫等措施;(4)使用专用皮带传输砂石料,使用低噪声输送机具,并将物料输送道全封闭,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除尘器灰
项目拟设置9台袋式除尘器,其中1台为烘干滚筒尾气布袋除尘器,其余8台为粉料筒仓仓顶振打式滤袋式除尘器(矿粉筒仓和粉煤筒仓各1台,水泥筒仓6台)。
烘干滚筒尾气除尘器灰产生量为47.79t/a,统一收集加湿后拉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矿粉筒仓除尘器灰产生量为1.605t/a,收集的粉尘即为矿粉,直接返回矿粉筒仓内回用。粉煤筒仓除尘器灰产生量为0.268t/a,收集的粉尘即为煤粉,直接返回粉煤筒仓内回用。水泥筒仓除尘器灰产生量共计2.484t/a,收集的粉尘即为水泥,直接返回水泥筒仓内回用。
③沉淀池渣
定期清掏,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④废石料
沥青拌和站骨料筛分时,不符合粒径要求的的废石料经专门出口排出。根据类比调查,废石料约占原料用量的0.01%,沥青拌和站骨料用量为19.936万t/a,则废石料产生量约19.936t/a,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①废焦油
项目冷凝器和电捕器在处理沥青烟气的过程中会收集到废焦油。冷凝器的去除效率取20%,电捕的去除效率取40%,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6374t/a,因此废焦油的产生量约为0.85t/a,以安全容器临时暂存场内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活性炭
项目活性炭(装填量共1.8t)脱附再生后循环使用,但是多次吸附、再生后,活性炭的强度、活性就会下降。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活性炭的使用寿命约为2年,按设计工况正常使用2年后需要更换新活性炭。沥青拌和站总营运时间为15个月,因此服务期间可不更换活性炭。服务期满产生废弃活性炭为1.8t,临时暂存厂内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导热油
导热油在生产过程作为热介质循环使用,基本无损耗,根据生产经验,导热油一般使用2-3年更换一次,本项目服务期仅15个月,服务期满后,废弃导热油(危险废物)还具有利用价值,评价要求临时暂存于导热油储罐内,由导热油供货单位回收再利用。
④废机油
项目设备在维护、检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以安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环评要求厂内危废暂存间规范化,设置标识标牌,做好三防措施,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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