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桥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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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三桥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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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夹江县漹城街道云吟村1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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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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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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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建设2条砂石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原料为鹅卵石,由政府划拨,不涉及砂石开采,实现年产砂石约200万t。本项目产品均为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东西部扶贫协作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不外售,且服务期结束后拆除,并恢复施工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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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初级破碎粉尘、二级破碎粉尘、制砂机粉尘分别在工段上方设置喷淋装置;筛分粉尘车间密闭湿法作业,振动筛设置工艺喷淋水洗吸尘工艺;装卸料环节密闭,进出方向设置软帘遮挡,装卸料过程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成品堆场封闭进出方向设置软帘遮挡,同时进行喷淋洒水降尘;原料堆场使用覆盖网布覆盖,操作时进行喷淋洒水降尘;皮带密封输送,上料过程中喷淋洒水降尘。厂区内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进出厂区车辆进行车轮冲洗,设置雾炮机。 2、废水: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50m3)收集,隔油沉淀后返回污水循环系统,不外排;洗砂废水收集后经“污水罐+压滤+清水池”处理,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压滤+清水池”循环处理及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夹江县濯缨水务有限公司定期收集处理。 3、噪声:采用厂房封闭、基础减震、室内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环卫处置;餐厨垃圾交由专门单位处置;压滤机泥饼定期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项目设备维护外委第三方检修单位,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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