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夹江黄土加油站局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9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拟在夹江黄土镇黄土村7社(原站)实施夹江黄土加油站局部改造项目,总投资282万元,环保投资5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4座30立方米油罐及工艺管线、加油岛。新建4座30立方米承重3DFF双层防渗油罐及配套操作井,新建4座加油岛,新购4台四枪潜泵型卡机连接加油机。新建工艺管线,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新建站内环保沟、消防井等配套设施。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年销售0#柴油、92#汽油、95#汽油、98#汽油共4562吨。我局于2018年7月17日委托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少量车辆尾气和机械废气。
项目施工时,严格按照《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环发[2001]56号文)要求,采取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采取湿法作业,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对基础开挖、取土堆存、回填、运输流程设计布局合理;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建材堆放点相对集中;对场内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一系列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车辆尾气和机械废气这些废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通过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加强对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使用环保漆等,通过大气的稀释扩散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工地设置废水临时沉淀池,并将废水经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处理设施处理。
3、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以及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4、施工期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拆除固废:项目施工期需拆除原有项目的4个油罐以及工艺管线,拆迁产生的整砖回收将其全部运用于项目其他改造地方,产生的废钢筋全部回收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剩余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运至市中区政府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此外,原有加油站4个废油灌以及废弃油路管线需要进行清洗,原油罐清洗产生底部废油渣,经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一并回收处置。清洗后的废弃油罐及管路由具有回收资质单位的单位进行回收。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工作人员投放至环卫垃圾收集点。
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废弃建筑材料、新油罐所在地的开挖土石方和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新开挖的土石方量用于回填旧油罐罐体的位置,其余不能使用的废建渣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通过以下措施减少挥发烃类有机污染物的排放:
1)本项目加油站采用地埋式储油罐,油罐密闭性好,顶部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不应小于0.3m,确保储油罐罐室内温度比较稳定,受大气环境稳定影响较小,可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延缓油品变质。
2)本项目加油站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可以较大程度的减少卸油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类比同类采用自流密闭卸油方式卸油系统的加油站,其地下油罐排放的油气约95%以上可被回收至油罐车内,最大程度减少储油罐大呼吸及油罐车卸油过程的油气蒸发损耗。
3)本项目加油站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加油,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加油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
4)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要求:“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原油成品油码头、储油库、加油站项目,必须采取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以及《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三条:“储油(气)库、加油(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使用油(气)罐车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项目设置有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以进一步减少卸油、加油机作业蒸发损耗。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四川省实施细则》,项目卸油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油气采用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处置;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油气采用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分散式)处置。
(2)机动车尾气
本项目周边环境开阔,站内绿化较多,机动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排放,且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机动车尾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3)柴油发电机
本项目配备柴油发电机组1台(30kW),置于专用的发电机房内,仅停电时临时使用,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项目站区内地势开阔,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自带消音除尘措施处理后排入大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生活废水
本项目建设5m3污水预处理池,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后用作农肥,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后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已签订预处理池污泥清掏协议。
(2)地坪冲洗水
站内初期雨水、地坪冲洗废水经过雨水沟收集,进入项目配套建设的一座容积为2m3的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潜油泵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处于储备罐液面以下,并通过罐体和地面隔声后,潜油泵噪声约50dB(A)。备用柴油发电机声压级为80-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备用发电机的噪声可降低到60dB(A)。项目柴油发电机间布置在发电机房内,发电机自带消音设备且设有减振垫。加油机位于项目区域中部,运行噪声低,且不是连续运转,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贡献值较小。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水封井产生的废油、底泥、油罐废油渣等危险废物、沾油废物、预处理池污泥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水封井废油每周处理一次,由集油管导出后水封井油泥经打捞后桶装收集,放至项目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沾油废物:加油站营运过程中会产生沾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放至项目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项目加油站油罐每3年清洗一次,油罐清洗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洗,采用干式清洁法,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渣,废油渣采用密封桶收集,罐内废油渣经取出后采用密封桶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并回收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的豁免清单中可知,沾油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5.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汽油、柴油储罐均位于地下,可能存在罐体事故破裂,油品进入地下水污染环境。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途径主要是由降雨或污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
加油站成品油如果发生泄露,渗入地下会污染地下水。为防止加油站油品泄露污染地下水,本评价要求,加油站采取以下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及处理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A、油罐罐体防渗措施
本项目储油罐区设置双层储油罐,使用储油罐体材料应为钢;腐蚀裕度:1mm;储罐壁厚:储罐筒体壁厚6mm、冲压封头壁厚8mm;焊接工艺:焊接采用电弧焊;采用耐油橡胶石棉法兰垫,按国家标准配置螺栓、螺母、垫片;储油罐应采用喷砂除锈,除锈等级达到Sa2.5,使用加强级环氧煤沥青漆防腐;涂层结构:底漆-面漆-玻璃布-面漆-玻璃布-两层面漆,涂层总厚度不小于0.6mm,3000伏电火花试验合格;储罐防漂浮形式:应设防漂浮抱箍、鞍座(固定于基础上)形式。
B、油罐罐区防渗措施
油罐罐区设置防渗池,油罐放置于防渗池内。储罐间间距应不小于为0.5m,油罐防渗池基坑开挖时,大面积开挖至-3.4M标高,然后只开挖1.6M宽基槽至-4.54M标高。基槽底部挖至硬土层,然后作用300mm厚砂卵石垫层,并夯实。除下部外,油罐周围回填材料采用级配砂石。罐区硬化地面、底板采用厚砂卵石垫层,并夯实,卵石垫层上部采用混凝土铺设。储罐的覆土层厚度为600mm。进油管、出油管以不小于3‰的坡度坡向油罐,通气管横管、油气回收管线均以不小于1%的坡度坡向油罐。
C、输油管线防渗措施
加油站输油管道应用DN50管埋地敷设,采用双层管道,且深埋地下500mm以上。管沟底回填至少100mm厚的细土或中性沙子,管道敷设完成后进行了压力测试。回填管沟时,先回填300mm左右厚的河沙,再在其上铺设水泥混凝土。凡与油罐相连接的工艺管道皆坡向油罐,坡度均为i≥0.003,其中油气回收管线、通气管线以i≥0.01的坡度坡向油罐。
D、加油车停放防渗措施
在汽、柴油加油车辆停车区采取水性无机物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具体做法为为:1底漆:滚刷1~2遍无机水性环氧底漆;2、中涂:无机水性环氧材料加入石英砂1~3倍平刮;3、面涂层:用无机水性环氧面漆漆涂在涂层上。
(3)分区防治措施
本项目根据地下水防护要求,对场区实行分区防渗,油罐区、柴油发电机、水封井及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加油区及预处理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站房、站内道路为简单防渗区,即一般地面硬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