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由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腾跃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套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1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腾跃木业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三洞镇齐心村2社新建年产3000套家具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原农家乐场地,拆除部分建筑,新建2条家具生产线。新建原料堆场、木工加工区、底漆房、面漆房、成品堆场、UV光氧催化环保设施等。住宿楼、食堂、厕所及化粪池依托原农家乐现有设施。年产推拉桌椅、餐桌椅3000套。我局于2018年12月27日委托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1)粉尘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厂区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2、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固定施工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的行驶路线,加强厂区路面洒水抑尘;3、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该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严禁满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4、定期清运建渣,严禁弃置于城建、规划部门非指定堆放点;同时,本项目应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组织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主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2)尾气
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进一步降低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治理措施:1、砂石料冲洗废水。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2、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建小型隔油池、沉淀池,废水经相应隔油处理后再排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依托原农家乐现有设施处理不外排。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为实现施工噪声场界达标排放,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
声学环境的污染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时严禁抛掷。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将对高噪声的机械设备采用降噪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22:00至次日6:00严禁施工,严格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影响。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环保、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
4、施工期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城建管理部门指定的倾倒地点处理,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承包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不可就地填埋。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木工粉尘
治理措施:通过在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和收集管道,集气罩
和收集管道设置在木工机械上,将其引至双桶布袋除尘器处理。
(2)打磨粉尘
治理措施:项目打磨在刷漆间完成,车间设置水帘装置,可对粉尘进行有效捕集。
(3)有机废气
治理措施:底漆房、面漆房均为密闭房间,留有常闭门和进风口,设置水帘装置+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系统+活性炭净化装置各1套。有机废气经水帘装置后由抽排风系统(风机总量为15000m3/h)抽出,经过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净化装置
净化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4)食堂油烟
食堂设置2个灶台,该项目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处理后的食堂烟气引至食堂楼顶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水帘除尘废水
治理措施:废水采用“絮凝+气浮”工艺处理(2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20m3)处理后排入灌溉蓄水池(30m3),用于周边茶园的施肥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为有效降低设备噪声,确保厂界达标,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①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先进的、噪音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如空压机选择螺杆柜式空压机);②安装时设备必须安装牢固。基座设置橡胶减振,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③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企业在布设生产设备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空压机等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车间墙体采用彩钢板和实体墙进行隔声等;④喷漆房为封闭车间,仅留通风系统和进出门,门为常闭;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项目仅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一般废物
①生活垃圾。通过在车间和食堂、宿舍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送至周边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废边角料、废木屑。项目运行过程中废边角料的产生约为0.4655t/a,外售纤维板厂或生物质颗粒生产厂。
③除尘灰。木质双桶布袋吸尘器收尘灰产生量约0.0958t/a,外售纤维板厂或生物质颗粒生产厂。
项目设置1间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南侧,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暂存。
(2)危险废物
①漆渣:塑料袋(桶)密封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接收处置。
②废漆桶:项目漆桶、胶桶产生量约为402个/a,属于危险废物,加盖密封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厂家回收。
③废活性炭:根据项目废气产生量及经UV光解催化氧化去除后,估算每年活性炭用量约3.9t/a,更换周期为每月1次,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故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填充量约为0.33t/次。项目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3.9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集中收集定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危废处置单位接收处置。
④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带盖塑料桶或者铁桶密封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置。
⑤废UV灯:项目UV光氧催化系统2套,每套各有6根UV灯,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注意灯易碎,注意轻拿轻放,上面不得放重物。
⑥絮凝池气浮渣
本项目采用“絮凝+气浮”处理水帘的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项目成套设备采用刮泥机自动排泥,采用密封桶装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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