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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四川兴宇航科技有限公司《夹江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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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兴宇航科技有限公司《夹江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23202310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红旗社区7、8村民小组、东风村3组

建设单位

四川兴宇航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购买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116560.38m2,建设1栋纺织车间(3145m2)、1栋预浸料车间(3740m2)、1栋复材车间(18225m2)、1栋预制体车间(7990m2)、1栋气相沉积车间(3485m2)、1栋整机车间(4590m2)。同时,项目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模具库、化学品库等仓库工程,建设办公楼、宿舍楼和食堂等办公生活设施及其他环保、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性能碳纤维织物50m2、航空航天高性能复合材料零部件300吨、无人机(机壳)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纤维复材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有:预浸废气(VOCs)、蜂窝芯切割粉尘、模具清理废气、危废废气(VOCs、丙酮)和打磨粉尘。预浸废气(VOCs)经“二级活性炭装置(1#)”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15m排气筒(DA001)排放;蜂窝芯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要求,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模具清理废气、危废废气(VOCs、丙酮)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2#)”处理后,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要求,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

碳基复材件生产线产生的增密废气(未沉积的碳颗粒、氢气、天然气)由管道直接引入直燃炉燃烧后,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要求,由排气筒(DA004)排放。

食堂油烟在经过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标准(2.0mg/m3),由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厂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预处理池,生活污水通过厂区预处理池(150m3)处理达“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pH6-9、COD350mg/L、BOD5160mg/L、NH3-N30mg/L、SS200mg/L)”后,排入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龙头河。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进行环保培训,专人维修保养设备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其中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质检废纤维、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处置;废离型纸,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置;制氮废膜,交由制氮膜供货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底泥,委托专业清粪公司定期清掏处理。

危险废物:机修废油、含油抹布及手套使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暂存于公司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并定期交由相关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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