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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省米兰诺陶瓷有限公司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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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米兰诺陶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省米兰诺陶瓷有限公司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红旗社区,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的年产陶瓷砖1900万平方米生产线设备及公用设备,使用锂矿尾料替代长石类作为陶瓷砖生产线原料。

项目已在夹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取得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507-511126-07-02-259174】JXQB-0374号)。项目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乐府发〔2024〕10号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部落实、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球磨制浆废水、制釉、施釉废水、抛光、磨边废水、设备冷却废水、脱硫塔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等各类生产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配置隔声、减震、降噪设施,对运输车辆采取禁止鸣笛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固废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脱硫系统循环池、喷墨房、油墨暂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各个车间生产区域、雨水收集池、坯浆沉淀池、施釉废水沉淀池、轮胎冲洗池、化粪池、事故应急池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场内运输道路为简单防渗区。

(八)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297-202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对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气、声、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核定四川省米兰诺陶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夹环总量〔202513)执行。

四、本批复仅代表生态环境意见,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投产前按照排污许可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切实履行环保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请夹江经开区、县经信局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93

抄送:夹江经开区、县经信局、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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