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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新场镇红旗村取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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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煜翔建材有限公司《新场镇红旗村取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煜翔建材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新场镇红旗村建设取土场,总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土场、堆土场以及环保设施等。取土场面积为0.6525公顷,预计取土量约59969立方米,服务年限为3年。我局于2018年11月20日委托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机械和运输设备尾气、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1)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较简单,施工期扬尘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环评要求:运输车辆需要用布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且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2)机械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有CO、NOx、HC等,因施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且废气有一定扩散条件,不会对该地区形成大气污染危害。
2、施工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产生主要来源于车辆等设备的冲洗和少量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冲洗车辆产生的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和含有少量石油类,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洒水抑尘。
②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农民,不在项目地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依托金翔建材有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再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和运输车辆作业活动。其特点是:噪声源在露天,不易被遮盖;但是噪声源扩散途径易被山体切断,不易于传播;施工作业时间稳定,产生的噪声连续;噪声源强变化范围不大。
4、施工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烟头、香烟盒、果皮纸屑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影响
项目位于夹江县新场镇红旗村5、7社,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旱地、茶园、农村宅基地,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施工会移植或砍伐掉少量的树木,降低了植被覆盖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土壤裸露,表层土松散,并且扰动了表土结构,导致土体抗蚀能力降低,固水保能力减弱,加剧土壤侵蚀,带来较强的水力侵蚀,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生态影响,待项目建成后复垦覆土,以改善项目周围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坏设计用地以外的植被。(2)保护地表上层和植被,依照设计文件将地表0~50cm有肥力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储存并加以防护,同时将原有的树木进行移栽,以便随后用于土地复垦。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①粉尘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露天采场扬尘、表土堆场扬尘、黏土装卸粉尘和运输扬尘。
A、露天采场扬尘
采场产生的扬尘主要来自于表土剥离、挖掘以及装料等作业过程,均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雾化喷头,取土时及时对开采作业区进行洒水降尘后,粉尘可减少约90%。
B、表土堆场扬尘
土方开采过程中对表层土及植被进行剥离,并运送表土堆场暂存。环评要求规范有序堆放表土,定期对表土堆场进行洒水,同时于表土堆场表面覆盖篷布(防尘、防雨水冲刷),覆盖率需达100%。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抑制表土堆场的起尘量,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C、装卸粉尘
土方在场区装车以及在目的地卸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装车粉尘、卸车粉尘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其粉尘排放量能得到有效控制。
D、运输扬尘
在运输过程中,车辆会产生少量的扬尘。环评要求运输车辆驶出项目地时必须冲洗干净,运输过程中禁止超载且限速行驶,对运输沿途进行洒水抑尘,且运输的土方采用篷布全封闭遮盖。
②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
本项目开采规模较小,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少,外排废气量较少。且项目所在地比较开阔,废气有一定扩散条件,同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因此,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和防尘洒水(道路、场区),其中防尘洒水经自然蒸发,不会产生污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场区雨水以及员工生活废水。
①车辆冲洗废水
项目运输车辆需每天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7m3/d,340m3/a。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环评要求项目修建一个2m3的隔油池和一个2m3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场区雨水
在雨季,项目场区内裸露面受雨水淋洗会形成地表径流,其废水主要含有泥砂,主要污染物为SS。环评要求项目边开采边复垦,减少表土的堆放。同时在矿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长为583m,且在排水沟的下游修建一个沉砂池。沉砂池大小为46m3。场区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沉淀后排入项目周边沟渠。
3、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自卸挖掘机和运输车辆作业活动。挖掘机产生的噪声特点是:噪声源在露天,不易被遮盖,但是噪声源扩散途径易被山体切断,不易于传播;取土作业时间稳定,产生的噪声连续;噪声源强变化范围不大,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较大,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通过居民点,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表土、废石头和沉砂池泥沙。
①剥离表土
项目取土前需要对地表残积物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量约为3425m3,堆存于场区表土堆场,进行妥善暂存,用于日后复垦及生态修复。
②废石头
本项目开采的粘土主要用于生产陶瓷使用,而开挖出来的黏土含有一定的石头,筛选出来的废石头产生量约为63t,将此就地回填。
③沉砂池泥沙
本项目沉砂池用于收集雨水,雨水经沉淀后排放,沉砂池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底泥,该底泥可直接堆放在表土堆场内,用于后期复垦所用。
5、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1)土地复垦的任务目标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0.6525hm2,为有林地、旱地、茶园和宅基地。由于项目区施工和运营期将对土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土地利用功能降低或改变。因此,通过对项目区的复垦,恢复土地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收益,同时使项目区施工和运营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植被得到有效的恢复,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将对所有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复垦责任面积为0.6525hm2,即露天采取土场挖损损毁面积0.6525hm2,土地复垦率为100%。保证复垦场地的安全与稳定,防止滑坡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防治土壤侵蚀,做好水土保持。
(2)退役期(复耕)生态恢复建设方案
项目为取土场建设,取土完毕后,项目不再运营,将对取土区域表面进行复垦,复垦时间1a,植被管护期3a。
(3)复垦工程设计与实施
1)有林地复垦标准
①有效土层厚度大于30cm,西部干旱区等生态脆弱区可适当降低标准;确无表土时,可采用无土复垦、岩土风化物复垦和加速风化措施;
②复垦后土壤土壤pH5.0~8.0。
③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树种,特别是乡土适宜当地生长的树种和抗逆性能好的树种,比如马尾松、玉米;
④复垦结束后有后续3a的防治病虫害管护措施和防止其退化措施,保障植被的成活率;
⑤复垦三年后植被成活率不低于80%,植被覆盖率不低于70%
2)旱地复垦标准
①有效土层厚度大于0.4m;
②生产力水平四年后达到周边地区同等土地利用类型水平。
③复垦后土壤土壤pH5.5~8.0,土壤理化性指标不低于以下标准:表层有机质含量≥1%,土壤为砂土至壤质粘土;
④地面坡度小于25度,土壤容重小于1.4g/cm3;
⑤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庄稼;
⑥复垦结束后有后续3a的防治病虫害等管护措施,保障植被的成活率。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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